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良影响,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体系重要补充作用,切实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慈善帮困助学活动,资助部分家庭贫寒、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圆梦高校、成就人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下旬至高校录取招生工作结束。
二、资助对象
具有达州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计划招生范围内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本科学生及部分特别困难的专科学生(专科含部分高校经允许自主开展的招生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优先资助孤儿(含被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户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的贫困生、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贫困生、因重灾重病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贫困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军)属、省级(含)以上劳模、重度残疾人子女及残疾贫困新生。
已通过其他助学活动受到资助或者往年已录取但放弃就读的大学新生,不纳入此次资助范围。
三、资金来源、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助学活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募集的慈善资金、爱心人士捐赠资金以及福彩公益金划拨的帮扶资金。市本级筹集资金54万元,资助180名贫困学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予以资助。名额分配:通川区、达川区各23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各21人,达州高新区5人,市本级45人。
四、资助程序
(一)申报(8月下旬至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各县(市、区)、高新区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慈善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本级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达州市慈善会(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D06室,电话:2148475)。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本人申请书(村、社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 2020年度慈善帮困助学活动申请表和受助学生本人签名承诺书(附件1,含1寸彩色免冠近照各一式2份),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领取,也可登录达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dazhou.gov.cn/和达州市慈善会网站http://www.scdzcs.com/下载;
3.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应有全部人员信息的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4. 高考成绩单及高校录取通知书(双面)原件及复印件;
5. 低保金领取证复印件(或银行打卡直发低保金近三个月流水清单);
6. 建档立卡贫困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省级(含)以上劳动模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9. 烈属抚恤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所在村(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原件;
1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号、开户行(需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以上除申请表(含照片)一式2份,其余资料均为1份,相关证件原件经民政、慈善部门核对查验后退回。
(二)审核(8月下旬至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各地要对申请人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分配数将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名单统一汇总(附件3)报市慈善会(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综合楼1209室)。逾期不报或不能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高校录取时间不同而发生的特殊情况,视情况进行处理。
(三)公示(9月底)。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对拟资助对象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通过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慈善会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发放。各地收到审批资料和拨款后应及时足额通过银行打卡直发方式发放助学金,确保开学前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搞好组织协调,明确专人负责。要掌握标准、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贫困学生摸底、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确保把助学款送到最需要救助的寒门学子手中。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积极协调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效应。要在完成省、市分配的资助计划数外,广泛动员社会各方资源,募集善款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帮助更多的贫困学子梦圆大学,在全社会营造慈善爱心助学、关心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认真开展资格审查,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要公开资助条件、申报方式等,特别要加强受助对象的公开公示,确保对象精准。要与当地惠民帮扶中心、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加强衔接,信息互通,避免出现重复资助、多头资助、无人资助等情况,确保助学金社会效益最大化。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将对本次助学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2105105)。各地助学金发放情况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每名受助对象应诚信申报,如实报送相关资料,并作出承诺(附件2)。各地对有群众举报的要按程序调查核实,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助学金的或已领取助学金放弃就读大学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取得的助学金。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报送慈善助学活动动态,整理归档各类评审资料,10月20前报送各地自筹资金开展助学活动情况。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将及时发布助学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
达州市民政局 达州市慈善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