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轻工业联合会举办者:
你们申请“达州市轻工业联合会”成立登记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联合会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你们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将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
达州市轻工业联合会的章程、印章式样、银行账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达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