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按照《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本社区居民和其他组织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引领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凝聚民心、民智、民力,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对于反映居民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对于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对于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提高城乡基层治理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工作格局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市、区)民政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积极又切实可行的规划,力争到今年年底,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初见成效,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同时要力争建成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成为创新城乡基层治理的有力支撑。
二、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类型
(一)为民服务类。主要是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便民服务的社会组织,如便民服务工作室、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青少年科技创新中心等。
(二)公益慈善类。主要是为城乡社区特困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关爱、照护和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如残疾人康复站(室)、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公益服务中心、情暖夕阳服务社、家庭关爱中心、公益小天使、爱心工作(服务)站、志愿者(义工)协会、志愿服务队等。
(三)邻里互助类。主要是为城乡社区居民调节矛盾、化解分歧,促进邻里关系融洽、和谐相处的社会组织,如邻里调解服务中心、邻里互助会、邻里帮协会、社区帮忙团、一家亲互助服务中心、红白理事会等。
(四)文体娱乐类。主要是在城乡社区开展文化、艺术、体育、健身、娱乐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广场舞协会、戏曲爱好者协会、剪纸协会、书画协会、健身俱乐部、棋牌俱乐部、全民健走团、社区小剧团、社区手工坊、秧歌队等。
(五)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类。主要是为农村生产经营提供便民服务的社会组织,如特色农产品技术推广协会、畜牧养殖技术推广协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创业咨询服务工作室等。
各地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培育发展形式和类型更加丰富多样的其他社区社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一)提供社区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关爱、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社会事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等专业服务。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为主的活动,增强农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
(二)扩大居民参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动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在参与社区社会组织活动过程中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协商解决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城乡基层治理渠道,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
(三)培育社区文化。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时代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开展文化、教育、体育、科普、娱乐和慈善等活动,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楷模、文明家庭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公序良俗,形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守望互助的良好社区氛围,增强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四)促进社区和谐。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协助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矛盾化解,促进邻里和睦,增强社区凝聚力。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群防群治,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防灾减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工作,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助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
四、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一)实施分类管理。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到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加大扶持力度。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基层政府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扩大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领域和规模。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争取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积极列支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鼓励将闲置的宾馆、办公用房、福利设施等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通过无偿使用等优惠方式提供给予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引导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建立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人才激励保障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热心社区事务、熟悉社会组织运作、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推动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社区社会组织联系协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工作执业水平证书持证比例,发挥专业支撑作用,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发挥“三社联动”优势。指导社区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强化社区社会组织项目执行能力,通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项目督导评估机制,引导优秀社区社会组织树立项目意识和品牌意识,促进能力提升。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决策公开和运作透明,规范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不断提升服务绩效和社会公信力。
五、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城乡基层治理的要求,推动街道(乡镇)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推动建立城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联系制度,组织和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活动。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把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把社区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党员吸收到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社区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在城乡社区党组织指导下加强自身党的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在业务活动中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社区群众,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已登记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通过随机抽查、年度检查(年报)、等级评估、执法监察等方式,指导其按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监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做好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等工作,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必要的活动制度和服务规范,自觉践行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宗旨,对存在问题的组织及时提醒和帮助纠正。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提供资源支持、承接项目、代管资金、人员培训等作用。
(三)做好组织宣传。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推动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科学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扶持措施、管理制度。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各部门共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在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求、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创建和谐社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关心、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达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