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社会福利院:
为贯彻落实2020年度市应急委第二次暨市安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办〔2020〕123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4月5日。
二、排查内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消防验收(备案)情况;养老机构建筑是否存在耐火等级低,火灾风险大的情况;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在卧室内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生活物品;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防火分隔不到位等现象。
(二)消防器材设施设置使用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设置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灭火设施;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给水管网条件或市政给水不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三)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有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能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存在厨房油烟道清理不及时,燃气灶具没有按要求安装等违规用火现象;是否存在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具等现象;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私拉乱接现象;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为其充电等现象;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1次防火检查;是否每日安排专人白天进行不少于1次,夜间不少于2次的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五)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情况。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并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有效防范养老服务设施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各地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分析研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各地民政部门要全面掌握并及时梳理建立辖区养老机构名册,建立养老服务安全监管约谈制度。在组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100%的基础上,要抽调精干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50%。核查内容包括: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基本状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地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隐患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落实。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底数台账,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为解决养老机构存量消防审验问题和实施安全达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对自查或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实行“一院一策”,列出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从消防硬件设施和日常安全管理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机构,应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各地民政部门2021年每月20日报送冬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阶段小结及下阶段工作措施。2021年4月5日报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见附件),并同时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星慧
联系电话:2533894,邮箱:597395253@.com
附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达州市民政局
附件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序号 |
养老机构名称 |
地址 |
性质(公办、民办)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是否经消防行政许可(备案) |
发现的主要隐患 |
采取的措施 |
整改期限 |
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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