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监发〔2020〕89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达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社会事业局,市民康医院、市社会福利院:
现将《达州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upfiles/file/20201230185352.pdf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