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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
时间:2021-04-12 10:38:55 来源:达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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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加快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树立健康文明丧葬新风。

      二、基本原则

      实行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应坚持下列原则:一是面向全民、均等共享;二是政府主导、财政保障;三是保障基本、逐步增项;四是属地管理、协调推进;五是节地生态、绿色环保。

      三、工作目标

      从2019年起,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采取费用减免或提供补贴等方式,为实行遗体火化的逝者家庭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四、实施内容

      (一)惠民对象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达州市域内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

      1.具有达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非达州市户籍但在达州市境内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驻达部队现役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和经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无主遗体;

      3.在达州市居住并取得《达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4.由达州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儿童,出生后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婴儿;

      5.遗体捐献者、人体器官捐献者。

      (二)惠民项目

      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

      2.3天以内(含3天)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

      3.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

      4. 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卫生纸板费);

      5.1年内(含1年)骨灰寄存费;

      6. 普通骨灰盒(价格在200元以内)。

      以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减免。丧家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丧家自行承担;丧家若自愿选择非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丧家自行承担。

      (三)节地生态葬奖补

      在全市各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节地安葬方式(花葬、树葬、草坪葬等)安葬逝者骨灰的(具体指将逝者骨灰用可降解骨灰盒或坛装殓深埋于地下,地面栽花、种草或植树,不单独立碑,可在墓园内指定位置免费镌刻逝者姓名作为纪念,以便亲属祭扫),一次性给予奖补,具体奖补标准由各地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

      (四)政策标准

      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费用减免或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情况自行确定。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可适当扩大政策对象、惠民项目范围,明确惠民形式、政策标准等具体内容,并基于合规合理、简化便民的原则细化减免或补贴申领程序,保障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落实高效、兑现及时。

      五、资金安排

      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省、市两级财政将综合考虑各地殡葬改革推进情况特别是遗体火化数量、县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绿色惠民殡葬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民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惠民殡葬服务保障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有效推进殡葬改革和绿色殡葬建设发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举措。民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指导,严格审核申请资料和票据,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抓紧推进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全国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属地部署前期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及时拨付,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惠民殡葬项目进行公示,与选择性项目严格区分,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组织实施,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违反殡葬法规办理丧事的、乱埋乱葬的,不能减免(奖补)相关费用,对骗取、虚报、冒领减免(奖补)费用的,由民政和财政部门追缴相关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宣传,注重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规范、文明办丧,提升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和绿色殡葬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施行。各地的实施细则请及时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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