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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国有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的公告
时间:2022-08-22 15:53: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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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招标人)有部分门市拟对外出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参与竞标。为保证招标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达州市救助管理站

二、招标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报名、竞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2022823日至2022826日(9:00—17:00),投标人在达州市救助管理站四楼办公室报名。

  (二)竞标时间、地点:2022829日下午14:30,投标人应在达州市救助管理站四楼会议室参与竞标。

  逾期报名、竞标或者未在指定地点报名、竞标的,招标单位概不受理。

四、项目概述:此次招标项目为达州市救助管理站14、15、22-23号门市对外招租。

序号

房号

面积㎡

招标最低价金额元/

房屋租赁保证金()

1

14

10

7200

4000

2

15

12

8640

4000

3

22-23

24

17280

4000


   五、投标者须知

  (一)投标者为具有独立行使和承担民事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者资格不能借用,不得转让。

  (二)投标者对资格审查应答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则取消参与资格。投标者必须保证投标材料的真实性,招标单位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者将自己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投标者应当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招标人要求的文件:

  1.自然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三)投标者应接受、认同本次招标条款,并同意招租方房屋租赁合同中各项条款内容。

  (四)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者必须在竞标现场报名时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方有资格参加竞标。

  (六)房屋租金不含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其他规费,房屋租金之外的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征得出租方同意的除外),装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租金支付方式:采取 按年 支付方式。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在前一年度租赁期满前 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承租方未按约定缴纳租金,出租方则可随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其缴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承租方于中标之日按约定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

  (九)承租方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承租房屋,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房屋。若确实需要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第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与第三方共同承担。

  (十)禁止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有严重异味等危险物品或者扰民物品带入屋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房屋安全、影响邻居日常生活起居的行为,尤其注意用电、防火安全。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十二)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等等,出租方概不负责。

  (十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

  (十四)承租方如拖欠租金或者各种费用经催告超过 30日仍不履行的,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竞标方式、评标、中标

  (一)本次招标采用集合报价方式竞标。

  (二)竞标规则:

  1.每轮竞价,不得低于五百元整。

  2.无人应价或应价者少于二人次,视为流标。

  (三)中标:

  1.本次招标按照符合条件、租金竞价最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2.竞标结束后,由招标人现场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中标者签收。

  3.《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通知书》对中标者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者改变中标结果,或无充足理由放弃中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标者在中标之日将房屋租赁保证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并按约签订租房合同。不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或者不签订合同,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届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租房屋由招标单位自行处理。

七、恶意竞标及处理

  (一)竞标者存在以下情况为恶意竞标:

  1.任何情况下弄虚作假的;

  2.任何情况下干扰本次招标工作或其他人参与招标的;

  3.竞标前放弃竞标资格的;

  4.中标后,由于中标者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二)对于恶意竞标者,招标人可以处理如下:

  1.恶意竞标者,无条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招标书》第八条处理。

  2.恶意竞标者,五年内不得参加本站任何招标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者在投标现场报名签到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报名投标的组成部分。

  1.投标者拟投标,通过现金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00元整。现场信封密封盖章,未中标的现场直接退还。

  2.未按《招标书》要求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视为废标;

  3.投标者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转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恶意竞标的;

  2.串标的;

  3.由于中标者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4.招投标有效期内(即招标公告发出至合同签订期限内),投标者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合同

  (一)本次招标出租房屋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者在签收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中标者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按本公告相关条款处理。

  (三)签订合同其他条款

  1.招标人不得向中标者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者私下订立违反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2.中标者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视为流标,本次招标工作随即停止。

  (四)履约合同

  1.中标者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2.中标者不得利用招标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合同规定项目之外的经营项目及活动。

  3.招标人有权随时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和中标者的经营项目有无实质性改变及安全状况。

  4.任一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5.本项目租金每年按8%的递增率逐年递增。

十、其他

  (一)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信息发布媒体:本邀标邀请在达州市民政局官网、达州市救助管理站微信公众号及《达州晚报》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解决。

  (四)本招标方案、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五)招标人联系电话:15908488636,联系人:李锐

                              达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 8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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