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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01 12:59: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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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34日至202243日,委第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6月13日反馈了相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在接受巡察之初就表明了抓好巡察整改的鲜明态度。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当天下午,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权军赓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巡察组要求上来,深刻领会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62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权军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一细化分解整改事项,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并在76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822日局党组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推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问题为导向,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好整改落实。

  (二)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权军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对照检查,带头对标整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坚持一岗双责,对分工及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事项牵头承担整改任务,安排部署并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制定措施,强化督办。对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权军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认真梳理,制定了《中共达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提出的36个问题,逐一细化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格进度管理,督促各责任单位(科室)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同时,督促牵头科室按照时间节点向各责任科室(单位)下发需要负责和承担的问题整改清单,回收问题整改报告,确保了整改事项层层有责任、事事有认领、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委书记点人点事台账办理情况

  针对市委书记专题会点出巡察反馈问题市民政局对社会救助工作监管不力,64名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而未纳入保障,462人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亲自抓,针对不同问题,分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落实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

  对于“462人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问题,严格执行低保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政策保对象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退出低保范围。政策保主要原因是各地在企业改制、停产停业、征地拆迁、涉军维稳等重大工作中,当地党委政府为了满足特定人群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其他政策难于落实、补偿安置难于兑现、破产清算难于推进的情况下,打政策的擦边球,向群众许诺,将特定人群纳入低保范围。据了解,除我市外,省内乐山、眉山等地及其他一些省区也不同程度存在政策保现象。对此,我局密切与审计部门沟通协调,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462人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政策保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并于15日召集各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局长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采取分类甄别、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逐步消化办法推进整改,目前462人已全部退出低保,总体情况稳定可控。

  对于“64名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而未纳入保障问题,认真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入户核实64名儿童应纳入未纳入情况。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排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的通知》,派出五个督导组,于720—21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分赴各地开展入户走访调查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保障而未纳入保障的情况,截止7月底,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已将59名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3名儿童监护人主动放弃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2名儿童暂时不符合条件未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但5名对象均被列为市、县、乡、村的重点监测范围,如以后符合条件,将及时按程序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市纪委将该线索问题责成县级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对4名县民政局干部、5名乡镇副科级干部、21名乡镇民政干部、74名村(社区)干部共104名同志,分别对66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34名同志进行了约谈、3名同志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

  (二)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民政工作相关指示批示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未传达学习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湖北、云南考察调研时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于81日在第24次局党组会上进行了补学,并按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内容,及时纳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进行学习。同时,已于610日在第20次局党组(扩大)会上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

  问题(2):未按照民政部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7月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于81日在第24次局党组会上进行了补学,并按要求每月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整改期间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并加强了系统管理和录入工作。

  问题(3):未传达学习20208月李克强总理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的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的重要批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于822日在第25次局党组会上进行了补学,并严格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救助保障政策,保障了50万余名民政对象基本生活。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各级关于救助工作的大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的学习,先后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到民政部、人社部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81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关于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部署要求,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并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抓好了贯彻落实。

  问题(4):未传达学习新修正(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于427日第17次局党组会和822日第25次局党组会上分别对新修正(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补学。同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工作要求,整改期间先后召开达州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达州市养老服务工作年中分析暨民生实事推进会、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等,进一步加强一老一小机构监管,有力提升了养老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问题(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20206月通川区居家养老服务弄虚作假被媒体曝光后,市民政局进行了牵头整治,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大国同志被区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人汤洪英同志、柏阁社区民政专干、凤西办事处民政办主任3人被区纪委给予党纪警告处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从四个方面完善工作流程。一是强化监督管理。616日,分管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开江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同时指导该县在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时设计上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方案、服务清单,督导开江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实施2020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通知》。同时市局印发《达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原则、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等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管,部门层面:市本级部门采取实地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和测评,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属地层面: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服务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今年以来,已到开江县实地检查2次(616日,721日)、电话督导2次。三是认真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530日,与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出台《达州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在养老机构监管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指导力度。四是实施绩效评价。指导县(市、区)按程序确定第三方机构,实施全程监管评估,就购买服务行为的规范性、效率性、公平性开展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按程序确定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问题(2):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门指示精神不到位。

  一是贯彻落实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我局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不规范地名排查工作的通知》,再次组织各地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排查梳理,形成了《不规范地名摸底排查情况备案表》,共排查出不规范地名8个,分别是:通川区信德观天下、中梁首府,达川区中央公园、巨林天下城、中华花园,开江县时代中央城、侨兴中央城,宣汉县西城御府(其中达川区中央公园、巨林天下城、中华花园等3个地名均于2020年上报省上审核,上级在上轮地名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中,未要求对其进行清理),并组织专家逐一进行论证。专家认为此8个地名符合上级关于没有负面影响的可以不改的要求,均建议不纳入清理范围。后续我局将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并按程序报省民政厅审核后,按照批复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二是对违建墓地整治有差距。

  整改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一是及时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殡葬领域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再次摸排硬化大墓、活人墓情况,建立台账。整改期间硬化大墓整治262座,活人墓整治139座。二是指导各地制定整改计划,按先易后难,分类分时间段逐步稳妥推进整治,督促各地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计划制定并持续推进。三是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第九条和第十一条及《四川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精神,出台《达州市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从依法审批、规范建设、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等7方面,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和经营行为。四是印发《关于规范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以及成品墓石材加工企业备案管理。五是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加大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力度。同时利用中元节,督导各地印发关于中元节文明祭祀的倡议书,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俗,规范殡仪活动,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问题(3):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41日在局党组会上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达州市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补学,就相关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及时将最新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纳入党组会学习,分别于41日、427日、78日就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专题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先后于41日和78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各分管领导就分管业务领域相关工作及舆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权军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及时整理发放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要求提示单,提醒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确保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内容规范、完整。五是815日邀请市委报道组组长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有力提升了队伍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3.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1):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于810日组织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整改期间,已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局长办公会1次,均严格按规定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规范会议记录。

  问题(2):重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于810日组织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相关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后续对办公会议定事项中存在应上党组会研究的,将及时提交党组会审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3):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及时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印发了《中共达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整改期间按要求组织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

  问题(4):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指导市民康医院研究制定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生活费欠费问题化解办法,全面开展了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中的患者生活费欠款清理工作。欠费对象为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患者,且需常年就医,住院治疗疗程长,费用在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也是一笔非常大的数字,再加上伙食费和日常生活开支,普通家庭难以承担,而且患者长期脱离社会,个人没有经济收入,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经济负担。为维护达州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不造成舆论影响,市民康医院已加大欠费追收力度,整改期间共追收回126957.02元。二是督促市民康医院抓紧推进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债券资金力度,争取将医院二期工程纳入2024年中央、省项目支持范围,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问题(1):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47日召开2022年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听取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年度职责任务,并印发《中共达州市民政局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监督责任清单》。二是111—114日、725—72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带队到各直属单位查阅资料、听取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18—2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年轻干部开展涉网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暨集体谈心谈话;8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两次(4月、7月各1次),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4人次,开展廉洁提醒、集体谈话3次。

  问题(2):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与管理体系相结合,建立前期预防长效机制。印发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17”配套文件,持续更新35项行政权力和5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权责清单目录,更新完善《中共达州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修订版)》《中共达州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版)》《达州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版)》,严格落实加强一把手监管措施,将一把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范畴,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等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工作固化到业务流程和各项管理活动中,做到风险防控和预防关口前移,引导风险岗位人员增强自我防控意识。二是以风险监控为核心,建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长效机制。印发《民政惠民政策100问》,将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政务公开相结合,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栏、办事指南、政务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公开;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网络舆情等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研判、评估、修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巡察等专项监督和媒体、群众监督,分析查找民政资金、内部控制、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早发出风险预警,及时处理廉洁风险。三是以持续改进为手段,建立检查评估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达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完善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实现对风险查找、等级评定、措施制定等工作的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适时跟踪、动态监控和科学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运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责令整改等相关处置措施,纠正存在问题,强化责任追究。

  问题(3):201812月至今未配备机关纪委书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年8月,对局机关纪委进行了换届选举,已选举机关纪委委员3人,按要求配备了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2对群众关注的基本社会服务、基本民生保障指导督导不力。

  问题(1):殡葬领域存在乱象。

  整改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一是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第十一条规范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参与改制、参与运营管理等多种形式投资殡葬服务行业精神,及时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殡葬领域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通川区、开江县、万源市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服务行业经营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21号)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212号)精神,民政部将起草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二是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第十五条落实部门职责,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查处殡葬乱收费行为,拟于10月底前对接相关部门督促指导通川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收费,开展殡葬行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公示标准收费,同时也加强对其他县(市、区)殡葬行业收费标准进行规范;12月底前将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监管、坚持收支两条线、公共利益优先、对接相关部门制定价格标准、建立惩戒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合作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属性不改变、延伸服务价格标准合理、服务水平有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

  问题(2):推动养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快项目执行,督促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对养老项目早谋划、早启动、早实施、早落实,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支付。二是强化督促指导,今年7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作出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已于218日、428日、76日召开3次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均对养老项目进行了督促。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到大竹县、宣汉县、渠县等地多次实地查看项目推进进度,并于98日召开全市民政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三是督促通川区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开工建设,完成1#楼、2#楼五层砌筑内隔墙建设,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四是督促渠县龙潭特困人员照护中心尽快完成初设初概,该项目现已完成前期工作并已开工。

  问题(3):对社会救助工作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对于“2017年市慈善会助学金救助的15名学生有商品房问题,一是责成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对15名资助学生的原始申报档案进行再次核实,形成核查报告,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领取助学金的,由申报县市区慈善会追回并上交市慈善会账户,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巡察组。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对15名资助学生的原始申报档案进行再次核实,且形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情况说明》书面材料,不符合资助的3名学生已追回助学金9000元,存入市慈善会账户。经办人员已调离原岗位,对新接收工作的人员进行谈话并提工作要求。二是责成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完善助学工作流程,督促县市区慈善会对部分学生抽样入户调查,确保精准救助。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已组织召开全市2022年度慈善帮困助学工作会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2022年度慈善帮困助学工作,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规范开展此项工作。今年已采取多种方式核实受助学生情况,电话核查160人次,发信息50余条,查银行打卡记录500余人次,实地入户核实走访27户,重点抽查了助学金是否近亲属代领、是否冒领或克扣助学金等情况。对于“2021年全市有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未纳入保障,有462人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政策保问题,一是建立完善信息核对机制,强化信息核对,对新申请对象100%开展信息比对;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变人找政策政策找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二是严格执行低保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政策保对象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退出低保范围。我局密切与审计部门沟通协调,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462人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政策保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并于15日召集各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局长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采取分类甄别、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逐步消化办法推进整改,目前462人已全部退出低保,总体情况稳定可控。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排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的通知》,派出五个督导组,于720—21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分赴各地开展入户走访调查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保障而未纳入保障的情况,截止7月底,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已将59名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3名儿童监护人主动放弃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2名儿童暂时不符合条件未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但5名对象均被列为市、县、乡、村的重点监测范围,如以后符合条件,将及时按程序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市纪委将该线索问题责成县级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对4名县民政局干部、5名乡镇副科级干部、21名乡镇民政干部、74名村(社区)干部共104名同志,分别对66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34名同志进行了约谈、3名同志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四是印发了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困境儿童结对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达州市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巴渠护苗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通过建立帮扶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结对关爱帮扶,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帮扶关爱。同时,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管理,落实监护责任人,并要求将儿童走访排查工作纳入网络化管理,利用村社小组长、志愿者等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五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200名儿童督导员、2283名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全覆盖业务能力。今年316日以来,达州市送政策下基层分县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逐县开展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工作、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实操化专题培训。六是指导各县(市、区)采取村村播、新媒体、自媒体、朋友圈、进村社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宣传力度。对于对特困人员思想教育和引导不够的问题,一是针对渠县特困对象岳明德,渠县民政局已责成渠县龙凤镇工作人员联系岳明德本人,现岳明德已回到当地。龙凤镇政府、渠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分别于730日、81日入户与其进行了沟通交流,宣传解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了解其救助供养需求,因本人不愿意集中供养,后续继续跟进其生活状况。整改期间对其进行宣传教育2次,后续跟进了解情况2次。二是各县(市、区)进一步强化分散特困人员管理,加强沟通交流和思想教育,了解救助对象需求,积极引导受助人员集中供养。三是将特困人员走访排查工作纳入网络化管理,利用村社小组长、志愿者等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问题(1):以各县(市、区)专项资金使用自查报告代替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一是7月上旬已到万源市中心敬老院实地查看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二是已督促万源市组织实施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预计202212月可完成。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办法,督促按要求管理使用资金,计划12月底前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完成资金绩效评价。四是7月到万源市检查了明天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按文件规定督促万源市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据实结算、及时拨付。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明天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

  问题(2):对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监督检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一是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目标任务、功能定位及建设标准,为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依据。已建成的5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预计12月底前可投入使用。二是20228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已纳入省、市民生实事内容,实行台账管理、按月推进、年底考核,确保了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有序推进。

  问题(3):存在首访责任制未落实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5月在局长办公会上专题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首访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理质量,对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促进信访事项解决,减少民政领域信访总量。二是明确信访责任主体,优化完善督办流程,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完善信访台账,按照规定时限进行跟踪督办,让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抓落实。目前已办理信访件7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4.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

  问题(1):内审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责成市民康医院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管理。机关党委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于316日对市社会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两单位归还被挤占资金,同时调整相关账目。市民康医院已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费、长效针剂专项资金、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市社会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已分别于3月和4月归还被挤占的资金。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了《达州市民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达州市民政局预算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等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财务审核和审批,定期梳理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门类,督促资金使用主体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积极配合内审工作,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结合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工作,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对各直属单位开展暗访检查,1月、7月分别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了三公经费检查和财务检查,并出具了反馈意见书、督促其完成了整改。四是每半年对分配下达的专项资金划拨、使用情况进行调度督促,每年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印发《关于2021年民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关于20221—7月民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对分配下达的专项资金划拨、使用情况进行调度督促,确保了专项资金及时划拨、专款专用、规范运行。

  问题(2):工会经费未建立专户,且存在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慰问退休职工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规定开展工会换届选举,已于8月底完成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3名委员已经履职。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工会银行专户。现已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工商银行,银行审批通过则工会银行专户开户完成。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四是816日组织党建办、工会、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开支提出具体要求。

  问题(3):会议费管理和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杜绝不符合要求的现金支付,完善报销凭证审核程序及账目管理工作。2022718日财务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对报账资料严格审核,做好账目。二是定期核对盘点账目,坚决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业务培训会上分管领导要求财务工作人员每月定期盘点账目,整改期间财务工作人员自查账目3次。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问题(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抓党建意识,按要求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听取分管单位党建工作。今年111—114日、725—729日,到各直属单位查阅资料、听取支部书记的汇报;127日各支部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述职,81局各分管领导和各支部书记向局党组汇报党建工作二是已于8印发工作提示单,提醒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抓党建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问题(2):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目前班子成员年龄均在48岁至50岁之间,未形成结构梯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加强干部梯次培育,努力推动班子结构优化。新提拔一名年轻干部到其他单位任副县级领导,遴选2名正科级干部参加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学习,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优化配备,机关和直属单位新提拔科级干部10名、交流轮岗科级干部9名。

  问题(3):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在第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督促按要求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记录会议情况,并印发了工作提示单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上旬机关党委书记专门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学习干部人事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督促其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完善相关人事档案资料收集。二是针对全市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分领域开展民生保障政策业务培训。316日以来,达州市送政策下基层分县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逐县开展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实操化专题培训。

  3.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

  问题(1):党建业务培训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按每年培训一次的要求,815日邀请市委报道组组长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同日,局党建办主任对所属8个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组织开展了党建业务专题培训。

  问题(2):对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78月份督促市老年活动中心党支部、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开展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现2个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二是通过815日的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促进了基层组织选举规范推进。

  问题(3):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督促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市老年活动中心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将相关资料报人事科(党建办)备案,市福利院党支部、市老年活动中心党支部已将2018—2021年的三张清单交局党建办备案。二是通过815日的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内容,为规范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奠定了基础。

  问题(4):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已督促机关第一支部完善党内活动制度,将过政治生日、收缴党费等作为固定内容。同时督促直属各党组织按照《党员活动日制度》要求,规范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目前各支部的党员活动日活动均已规范开展。

  4.巡察审计整改做表面文章。

  问题(1):上轮常规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印发工作提示单,提示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等工作务必按要求推进、常态长效开展,坚决杜绝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后续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提醒力度。

  问题(2):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已督促万源市完善补齐慰问对象名单,并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现已全面清理完成。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切实把问题和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市委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部署落实情况

  1.担当作为不尽心。

  整改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2022221日第6次局党组会研究审议了《达州市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22315日第8次局党组会研究达州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督导支持项目比选建议方案,419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和慈善社工推进会议暨社工体系建设培训动员会,61召开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暨非营利监管工作会议,2022822日第25次党组会审议了《达州市慈善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党组会学习了《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地名信息数据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鉴于《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已废止,目前省级仍未出台新的办法,后续待省级制度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后,我局将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实施办法。

  2.遵规守纪缺戒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整改并长期坚持。对慰问明细进行全面清查,督促万源市完善了对象名单、联系方式和签字等要素。同时,2022718日财务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对慰问金开支规范程序,进一步优化完善慰问台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切实把问题和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慰问工作规范有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持续跟踪推进,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一项工作接一项工作落实,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解决,对需要其它单位或部门协助办理的,抓紧时间主动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二)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以强化党的建设为统领,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全面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队伍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良好政治品格、道德风尚、从政操守、行业作风。强化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阵地、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和先锋队伍。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揽,充分发挥其红色引擎作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再上台阶,实现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坚持一手抓引导、一手抓监管,不断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三不建设,确保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严实纪律作风。对标对表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弛而不息正四心、转作风,学先进、创一流,持续锻造四讲四有民政铁军。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时间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运用好巡察成果,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深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绝大多数,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持续推动事业发展。立足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统筹抓好平台建设、权限下放、综合监管等工作,持续推进民生领域十大专项行动,办好7项民生实事,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实现精准、高效、温暖、智慧、阳光救助。立足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片区发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推动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带动慈善事业发展进步,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实效。立足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补齐服务设施短板,建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优化地名、殡葬、老年教育、社工等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软实力,夯实发展大平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3091603;通讯地址:通川区永兴路2号;邮政编码:635002。


                     中共达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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