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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于第二季度代理机构选取服务项目谈判邀请的公告
时间:2023-05-11 15:29: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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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聘请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促进廉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社会代理机构选取,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二)项目名称: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二季度代理机构选取服务项目。

  (三)服务范围:关于《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二季度代理机构选取服务项目》项目招标活动。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拟参加谈判活动并符合第二条“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5月16日09:00至2022年5月17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达州市通川区肖公庙路11号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会议室。

  (二)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最高限价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本次谈判招标控制价,以下浮比例进行报价。

  七、评审办法

  资格条件满足三家的情况下,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最低报价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投标人最终报价确定中选人。

  八、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肖公庙路11号

  联系人:王洋

  电话:0818-2978561;15181828155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投诉监督电话:0818-3172702


                         达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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