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民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3-09-30 19:50:1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民政工作计划;拟定年度业务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验收;负责管理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对境外人员在我市境内设立的社团进行登记管理;指导、监督县市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制订群众优待标准和监督各项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工作;审核报批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计划;拟订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军供站的指导管理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上报,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对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各类救济对象的救济规定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市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制订社区规划和社区工作、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主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涉外婚姻的审核上报;查处违法婚姻。拟定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负责县市区及乡(镇)的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主管地名工作;负责乡(镇)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指导市县区、乡镇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我市与毗邻市(地、州)行政区域边界的勘查、协调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级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验收、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制工作;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认定和宏观管理;审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组织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审核公墓;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办理儿童领养登记工作。指导、协调市内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社工科),优抚安置科,双拥综合科,社会救助科,救灾科,区划政权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科,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和监察室(信访科)。2013年我局主要任务是开展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慰问,命名、表彰双拥模范县(市、区)、模范乡(镇)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婚姻、救助机构管理,加强城乡低保、五保和敬老院建设,开展第九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开展慈善帮困助学,开展惠民殡葬检查,开展敬老及优抚安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达州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82.8万元,医疗卫生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以及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分别为: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双拥、退役士兵安置指导、行政区划调整、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救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管理、救助及婚姻机构评定验收、优抚数据库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跨区域联检等工作经费。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编报单位:达州市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517.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482.8
二、事业收入   民政管理事务 288.2
三、经营收入   行政运行 288.2
四、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94.6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94.6
    二、医疗卫生 15.4
    医疗保障 15.4
    行政单位医疗 15.4
    三、住房保障支出 19.4
    住房改革支出 19.4
    住房公积金 19.4
收入合计 517.6 支出合计 517.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 517.6 支出总计 517.6


  附件2: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编报单位:达州市民政局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482.8 399.8 83  
民政管理事务 288.2 205.2 83  
行政运行 288.2 288.2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83   83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94.6 194.6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94.6 194.6    
二、医疗卫生 15.4 15.4 0  
医疗保障 15.4 15.4    
行政单位医疗 15.4 15.4    
三、住房保障支出 19.4 19.4    
住房改革支出 19.4 19.4    
住房公积金 19.4 19.4    
合计 517.6 434.6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