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三)拟订地方性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对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员资格审查上报及补助工作,调研、处理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供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因工伤亡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市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储备、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五)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六)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开展地名信息服务。(八)拟订殡葬、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政策的实施,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九)负责指导、管理、检查全市福利企业和新申办福利企业资格的认定,管理社会福利机构。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指导孤残儿童、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达州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优抚安置科、双拥综合科、救灾科(达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救助科、政权区划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人事教育科(社会工作科)、监察科(信访科)
2014年主要工作:一是抓好社会救助,开展低收入家庭核查,推进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作好汛期救灾准备。二是强化涉军服务,做好创全省双拥模范城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加强烈士陵园维修和抢救保护工作,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三是创新社会治理,通过推动县改市、乡改镇和镇改街道办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大社区建设力度、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培育一批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四是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完成新增(改造)7100张养老床位、建设108个日间照料中心任务,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发展养老事业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民政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职工38人,离休干部2人,退休职工3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达州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9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以及城乡低保、城乡医疗、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救助,双拥工作等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附件:达州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达州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