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5-04-29 21:07:33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三)拟订地方性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对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员资格审查上报及补助工作,调研、处理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供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因工伤亡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四)负责全市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储备、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五)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六)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开展地名信息服务。(八)拟订殡葬、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政策的实施,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九)负责指导、管理、检查全市福利企业和新申办福利企业资格的认定,管理社会福利机构。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指导孤残儿童、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达州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优抚安置科、双拥综合科、救灾科(达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救助科、政权区划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人事教育科(社会工作科)、监察科(信访科)。

  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围绕市委“保位争先、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原则,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拓展和强化公共服务,突出抓好九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将临时救助纳入制度性安排,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二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认真落实投资融资、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统筹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建设一批农村养老院,提高城市社区养老能力,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要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对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失独、残疾、空巢等老年群体的关爱。要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广泛开展慈善募集、救助活动,增强社会公信力。三是构建综合减灾大格局。要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构建“减灾—备灾—救灾—灾后救助”四位一体的综合救灾格局。四是创新社会治理与服务。要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为抓手,深化社会治理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要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完善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志愿者广泛参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社区矫正、应急救援、关爱特殊人群等服务活动。五是提升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水平。要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进解决优抚对象的具体困难,完成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引导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要大力推进达州烈士陵园建设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统筹抓好双拥工作,积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是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管理,巩固和扩大区划调整成果。要加强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深化殡葬改革,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七是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深化法律进村(社区)活动,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八是抓好“十三五”规划编制。要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老龄事业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要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建立完善民政重点项目库,争取更多的民政项目进入中央、省级盘子和全市“十三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九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要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作风转变。要加强民政业务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水平。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民政形象。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民政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职工37人(含两名硕士人才),离休干部2人,退休职工3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4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5.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万元,专项支出112.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达州市民政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以及优抚、双拥、救灾、行政区划调整、民间组织管理、地名管理、社会救助、退伍士兵安置指导、边界联检、党建及社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救灾、双拥、退伍士兵安置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4年预算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民政查灾、救灾、应急指挥等民政民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达州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