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开展老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解决老年人的各种问题,促进敬老爱老社会风气的形成。
3、对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设,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4、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5、负责市老年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的具体指导和管理。;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6、承办市政府和市老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1、全面完成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自查牵头的老年教育、老年人社会参与、基层老龄工作机构、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和老龄工作组织领导、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环境、老龄问题研究、规划的督促检查等八项工作完成情况,省老龄委将在四季度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做好迎检工作。
2、扎实开展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查漏补缺,强化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全面做好验收迎检工作。
3、深入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指导,广泛动员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广泛参与,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4、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老建议、提案,制定我市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参与养老服务政策制定、“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5、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2015年末,全市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行政村(社区)达到80%以上,抓好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和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争取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基层老年协会给予支持补助。鼓励和支持基层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全省第三轮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工作,力争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老年大学(学校)做到“有牌子、有班子、有阵地、有学员、有经费、有效益”。
7、开展第六个“敬老月”活动。继续开展走访慰问、老年维权、为老服务、敬老宣传、老年文体等活动,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
8、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组织记者下基层,进行深度采访报道。结合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对达州老龄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做好全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工作。
9、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认真做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相关工作。万源市、开江县被列入调查范围,要按照要求,落实调查经费,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预研工作,为编制规划做好相关准备。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老龄办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 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老龄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1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万元,专项支出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老龄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老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老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老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市老龄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老龄事业发展经费;
2、市本级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
3、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4、敬老月、重阳节活动经费;
5、市老协及成都分会活动经费;
6、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7、公务接待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走访慰问、调研督查、敬老宣传、养老服务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0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老龄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达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