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老龄办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5-10-30 17:45:56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开展老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解决老年人的各种问题,促进敬老爱老社会风气的形成。

  3、对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设,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4、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5、负责市老年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6、承办市政府和市老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省老龄办下发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任务要求,将任务分解到成员单位,明确要求,确保落实。

  2、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0月20日,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24号),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在许可登记、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人才培训和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全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达15家,建成后可新增养老床位3000余张。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市新增改造养老床位7100张,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8个,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28万人。与达州市志向科技外包服务有限公司、移动达州分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建设“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农村幸福院163个,完善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两期,培训护理员150人。

  3、落实老年优待政策。1月14日,提请市政府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发〔2014〕5号),明确了30条老年优待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惠及114万老年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到公立医院看病就医优待、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扩大到各县、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等三项规定属新增内容,备受社会关注。截至12月底,全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全面建立,标准为:80-89岁每人每月2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00元,全年发放高龄津贴13.6万人4000万元。全市9个《老年人优待证》办证点全面实行老年证自动化、规范化办理。

  4、老龄工作宣传。继续办好达州老龄网,上传发布信息100余条。加大宣传力度,市老龄办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网站采用信息40余条,其中《达州市出台30条老年优待政策》、《达州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达州市政协“一号提案”关注社会养老》等被《中国社会报》、《四川日报》采用。开展了老有所为、孝亲敬老先进典型推选活动,全市表扬老有所为先进典型21人、孝亲敬老先进典型26人,1人获“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6人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1人获四川省十佳老有所为典型人物。先后到万源市罗文镇、宣汉县南坝镇、渠县琅琊镇、通川区魏兴镇、蒲家镇等地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发放了服务联系卡、《老年法》小册子、《中老年实用手册》、达州市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达州市老年优待规定等资料。5-7月,分赴各县(市、区)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老年优待、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发放问卷调查表200余份。向省老龄办上报调研文章5篇,其中《关于开展老年人优待工作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获优秀奖,市老龄办获全省“2014年度老龄政策调研工作组织奖”。

  5、“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我市启动全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10月14日,在中心广场举行了达州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宣传服务活动,创建代表单位市公交公司宣读了倡仪书,30多家创建单位、老龄委成员单位参加了宣传服务活动。

  6、“敬老月”活动。9月,市老龄委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敬老宣传、老年文体、老年维权等系列敬老活动。9月2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平林带队看望慰问了部分离休干部、空巢老人和民办养老机构。市老龄委开展了达州市“九九消防平安行、敬老服务走基层”宣传活动,举行了中老年广场文艺演出,开展了涉老政策法规宣传、消防宣传、义检义诊等活动,组织官兵和消防志愿者走进福利院、敬老院,为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讲解消防安全常识,现场操作演练,增强了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火灾防范意识。

  7、老年教育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认真贯彻《四川省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市老龄办组织48人73件作品参加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书画大赛,有30人31件获奖,其中1件作品获绘画类特等奖、2件作品获获金奖、17件作品获银奖、11件作品获铜奖。万源市老年大学获第四届老艺节广场舞大赛铜奖。市老龄办获优秀组织奖。达州市老年大学获四川省中老年集体舞大赛三等奖。大竹县召开了全县老年文化建设推进会。宣汉县老年大学门球队参加在澳门举行的第十四届亚洲城市门球邀请赛,荣获冠军。大力实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乐龄工程”、省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全市乡镇(街道)建老年协会308个,村(社区)建老年协会2122个,建会率分别达98%、66%,较2013年提高2%、28%。在完成创建5个全国“乐龄工程”示范点、5个省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任务基础上,创建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52个(超任务数2个),全市共创建62个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

  8、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创建活动。4月,转发了关于创建全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宣汉县、大竹县将创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及时召开创模工作推进会,成立了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形成了创建合力。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隶属于达州市民政局,是独立核算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达州市老龄办收入决算总额为148.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8.24万元,其他收入0.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3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发〔2014〕5号)文件精神,2014年新增了市本级80-89岁高龄津贴。

  2014年达州市老龄办支出决算总额为148.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9.34万元,医疗卫生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万元,其他支出12.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4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发〔2014〕5号)文件精神,2014年新增了市本级80-89岁高龄津贴。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老龄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老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老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老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59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支出12.68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有关支出项目。

  附表一:达州市老龄办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达州市老龄办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市老龄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