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开展老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解决老年人的各种问题,促进敬老爱老社会风气的形成。
3、对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设,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4、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5、负责市老年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6、承办市政府和市老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
1、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2、根据即将出台的全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要求,抓好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3、开展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将印发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开展敬老模范乡镇(街道)、敬老模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4、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今年是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最后一年,认真做好本地区第二届“敬老文明号”的评选命名推荐工作。深入开展 “双关爱”活动,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各种为老服务,不断提高关爱服务水平。
5、我市将2016年确定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和达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关于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度,尤其要在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发挥作用、参与养老服务上着力,打造典型,形成特色。
6、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经费落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六条标准,继续抓好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能力培训。
7、继续加强乡镇(街道)老龄组织网络建设,做好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工作。要求乡镇(街道)老龄委、老龄办建立完善率达100%,实现老龄工作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率达100%。
8、继续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工作。加大福彩公益金对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对2014年以来省、市下拨资金开展自查。省、市老龄办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
9、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参与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助老巡访,探索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养老服务的新模式,创造新经验。把有资质的老年协会纳入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探索开展政府购买老年协会服务试点工作并推广经验。
10、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老年维权组织建设,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维权活动。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老建议、提案。
11、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加强高龄津贴资金规范化管理,加大公示力度,适时提高津贴标准,探索建立高龄老人家庭奖励金制度。市老龄办将对各地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2、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政策制定、“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1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贫困老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
14、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发挥其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今年,全国老龄办将重点推进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各地要主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积极探索推动此项工作。
15、深入贯彻全国老龄办等10部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现代新型媒介作用,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的紧迫形势,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宣传敬老爱老、老有所为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
16、加强市老龄办门户网站建设,发挥涉老媒体作用。高度重视涉老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老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数量、质量。
17、组织开展第七个敬老月活动。各地要早谋划早安排,策划1-2项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开展孝亲敬老先进典型推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敬老风尚。
18、认真贯彻落实省老龄办、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发挥老年大学(学校)作用,促进健康老龄化。
19、发挥老年协会、老年文体组织作用,坚持“安全第一”和“重在参与、重在健康、重在交流、重在快乐”的原则,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20、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活动日”活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夯实业务基础,加强老龄工作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做好老龄事业统计工作。继续开展对县(市、区)老龄办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压紧责任,传导压力。
21、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市老龄办将建立调研联系点制度。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市老龄办将择优推荐到省老龄办参加评选。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老龄办隶属于达州市民政局,是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数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老龄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4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老龄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老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市老龄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奖金、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走访慰问、调研督查、敬老宣传、养老服务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保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老龄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关于达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