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红军烈士陵园管理所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为宗旨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四川省第六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主要从事爱国主义教育、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与保护、烈士骨灰的保存与安葬、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
(二)达州红军烈士陵园管理所属民政局管辖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人1人。实际在职职工5人,离岗待退2人,退休职工6人。
(三)2015年达州红军烈士陵园管理所的主要成效是:1、扎实做好了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圆满完成了“清明”扫墓和“9.30”烈士公祭活动。2、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在2014年基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了我所改(扩)建一期工程工作,为二期工程的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红军烈士陵园管理所收入决算总额为2089.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63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75.3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39.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有中央财政下拨的改(扩)建一期工程基建款。
2015年达州红军烈士陵园管理所支出决算总额为2089.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52.92万元,其他收入转入事业基金0.0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39.22万元,主要是2014年支付了通川区民政局转来的零散烈士集中安葬工程款77.22万元,2014年我所由通川区上划到市本级后,日常公用经费及维修维护经费增加等原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红军烈士陵园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园内维护建设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务开支及园内维修维护支出308.74万元,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2.62万元。
(二)医疗卫生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我所2015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201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所2015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所2015年无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达州红军烈士陵园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