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开展老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解决老年人的各种问题,促进敬老爱老社会风气的形成。
3、对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设,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4、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5、负责市老年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6、承办市政府和市老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对照省老龄办下发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任务要求,积极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全面完成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达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8月25日-26日,大竹县接受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第四组交叉检查,获得充分肯定。9月7日-10日,我办牵头完成了第六组交叉检查任务并上报了检查情况。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委改革办将老年人关爱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内改革事项,12月底前已全面完成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任务。全市新增公办机构养老床位590张,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2400张,新建民办养老机构14个,新增床位190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1个、农村幸福院163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个,为23万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2)落实老年优待规定。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发〔2014〕5号)中确定的30条老年优待规定,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做到办理程序宣传公开、发放对象公示、资金打卡直发,将老年人看病就医优待政策落实到县以下公立医院,实现城乡一体,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政策,达州市城区及5个县(市)均已落实,协助落实公交补贴。
3.敬老活动
(1)推荐敬老先进。按照省人社厅、省老龄委《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完成材料上报工作,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表彰。
(2)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重点培育创建单位,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3)开展“敬老月”活动。8月底,市老龄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市以“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为主题,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老年维权、老年文体等系列活动。渠县、大竹县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其余5个县(市、区)以老龄委名义及时下发了“敬老月”活动通知和实施方案。10月19日,副市长王全兴带队看望慰问了部分高龄、贫困、空巢老人和民办养老机构等,为他们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各地党政领导带队深入敬老院、贫困、高龄老人家中,看望慰问老人,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年人心中。10月20日,市老龄委举行了“法治阳光 温暖老龄”达州市2015年敬老月法律服务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珍、副市长王全兴、市政协副主席彭飚出席活动,随后举行了2015年“舞动达城欢乐夕阳”中老年广场舞展演活动。活动现场还开展了老年法宣传、义检义诊、免费照相等形式多样的敬老活动,展出了达州市第三届“十大健康百岁寿星”风采图片、“法治阳光 温暖老龄”法制宣传展板。10月20日晚,市老年协会、市城管局举办了“爱聚重阳•向金婚致敬”活动,为 10对金婚老人送上祝福。
4. 老年大学评估定级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1)加强老年教育工作。3月,市老龄办与市委老干部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广新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四川省老年大学(学校)第三轮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3月30日,召开了全市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工作会议。4月1日至3日,组织与会人员赴成都、乐山、眉山等地学习考察老年大学工作。全市共有16所老年大学(学校)被命名,其中:A级4所、B级6所、C级6所,比第二轮增加7所。达州市老年大学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学员管理,12月,组队参加在深圳市举行的第三届“南巡杯”国际邀请赛,荣获最高奖项“大金奖”。9月22日-26日,宣汉县承办了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赛,58支代表队500多名运动员参赛,组织服务工作受到各参赛队好评;开江县老年大学被列为全县党建工作示范窗口。渠县老年大学艺术团持续开展“孝行天下、爱满宕渠”文艺下乡活动。
(2)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5月,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达市民发〔2015〕122号)。一是完善基层老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老龄委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协会,明确乡镇(街道)民政办承担老龄工作职责,确保老龄工作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截至12月,全市建乡镇、村、社区老年协会分别为315个、2571个、461个,覆盖率分别为100%、93%、99%,实现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行政村(社区)达到80%以上”的目标。二是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明确了登记、备案的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登记、备案、年检的程序。全市成立老年协会3355个,其中登记44个、备案2629个,余下的682个基层老年协会正在完善备案手续。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5年全市创建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100个,按照每个村(社区)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大竹县对已建党支部的基层老年协会按每个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工作经费,对新建党支部的基层老年协会,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5000元。渠县共慰问11个基层老年协会,按每个协会30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四是发挥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参与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运营,建立养老服务点,组建老年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服务规范,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独居、失独、残疾及空巢、留守等老年人,开展助老巡访,由村(社区)“两委”牵头组织,村(社区)老年协会参与实施。创新基层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服务方式,推行“一个中心、多点服务、重点巡访”办法,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通川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关心关爱空巢老人服务活动的通知》,对空巢老人开展每三天问候一次、每半月打扫卫生一次、急难问题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每年为老人过生日一次的“四个一”服务。截至12月,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开展互助巡访的村29个,建互助养老服务点343个、为24885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5. 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创建活动
(1)开展“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5年)的通知》和《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经县(市、区)自查,市政府综合评定,申报大竹县、宣汉县为“敬老模范县”,已通过验收和公示,即将命名。
(2)做好《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全市9个办证点全部使用统一配备的办证系统,全面实行自动化、规范化办理,彻底取消手工填写,提高了办证质量。
6. 调研工作
(1)调研工作。5月,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老龄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深入各县(市、区)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留守、空巢老人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向省老龄办报送调研文章6篇,其中,《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调研报告》获一等奖,市老龄办获全省“2015年度老龄政策调研优秀组织奖”。向市委办公室报送调研文章1篇。撰写的《达州市关爱留守老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被《中国老龄》采用。
(2)抽样调查工作。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涉及万源市、开江县2个县8个乡镇32个村(居)委会960名老年人。市老龄办指导两县出台方案,参加动员培训会,及时跟踪督导。万源市、开江县老龄办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经费、人员,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
7. 老龄工作宣传
(1)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发放了《老年法》、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达州市老年优待规定宣传折页、小册子。7月,市老龄办启动第三届“十大健康百岁寿星排行榜”推选活动,评选出了 “十大健康百岁寿星”,“敬老月”期间达州晚报对百岁寿星进行了专版报道广泛宣传。重阳节前夕,达州市委、市政府通过《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广播电视台、达州网等市级主流媒体,刊(播)发慰问信。向省老龄办积极推荐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大竹县自筹资金修建农民公园的67岁“环保达人”张先桥被评为“2015年度四川省百名优秀志愿者”。加大老年杂志宣传力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老服务机构和基层老年协会等为老年人订阅《晚霞报》、《中老年使用手册》等。
(2)加强信息工作。办好达州老龄网,上传信息143条。全市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网站采用信息106条,其中被全国老龄网采用24条,省老龄网采用82条,《达州市加快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步伐》、《四川达州今年创建100个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等被《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中国老龄》采用。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达州市民政局归口管理,是独立核算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市老龄办收入决算总额为210.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4.35万元,其他收入1.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44万元,事业基金收支差额2.6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62.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了示范性基层老协创建经费、市老年人协会及成都分会活动经费和市本级高龄津贴。
2015年达州市老龄办支出决算总额为210.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7.46万元,医疗卫生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29.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62.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了示范性基层老协创建经费、市老年人协会及成都分会活动经费和市本级高龄津贴。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老龄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老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老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老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支出29.6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有关支出项目。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市老龄办无出国(境)计划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达州市老龄办公务接待费决算1.43万元,较上年决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接待相关规定,杜绝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交叉检查、敬老文明号创建、老龄宣传教育、基层老协建设等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46人次(不含陪餐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达州市老龄办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6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69万元,较上年增长18%,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保有量为1辆,已运行11年,行程近30万公里,其部件严重老化,车况不佳,维修费用支出增加。
2015年4.69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敬老文明号创建、老龄宣传教育、基层老协建设等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仅供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填列)
市老龄办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市老龄办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老龄办2015年国有固定资产7.53万元,其中1.6万元的固定资产损毁待报废,其余固定资产正常使用。
附件: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老龄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