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我院主要职能是收养全市城市“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人员,养育全市无法定抚养人的孤残儿童、弃婴,履行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职能。同时,利用闲置设施为社会老人提供代养服务。
2.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院为达州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4人,现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9人,招聘人员45人;与2017年相比在职增加3人,增加退休人员1人。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收代养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三是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四是逐步推进医养有机融合发展模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社会福利院隶属于达州市民政局,是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系二级预算单位,地处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18号。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支出。我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837.0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837.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89.33万元,占46.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7万元,占35.5%;事业收入150万元,占17.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83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0万元,占23.02%;项目支出491.73万元,占58.75%;成本费用152.6万元,占18.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7.0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9.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其他支出207.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3万元。主要是我院人员增加3人,相应的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9万元,占92.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14.8万元,占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8年预算数为242.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本年度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及日常办公及人员经费开支等。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我院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我院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川内其他市州福利院于我院学习接待费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4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增多、养员增加、市场公车运行维护价格提升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共用车1辆。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2.4万元。用于保障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养员就医及孤儿上学等事宜。该费用支出主要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达州市社会福利院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达州市社会福利院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达州市社会福利院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我院在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达州市社会福利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开支。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达州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