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九款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之六款规定,下列在市民政局登记 的24个社会组织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2017年度年检,确定为2017年度检查不合格社会组织:
市知名企业家与记者联谊会、市聚力老年协会、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市卫生经济学会、市农村卫生协会、市医院管理协会、市红丝带健康促进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供销合作会计学会、市工运理论研究会、市职工技术协会、市古沉木雕艺术研究会、市法医学会、市蚕桑丝绸学会、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市茶叶协会、市巴山职业介绍所、市四通职业介绍所、达州星火职业技术学校、市红十字会胃病医院、达州华康医院、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市仁和技术转移中心、市老年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