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答复函(A)

发布日期: 2017-02-23 23:41:52
  达市民函〔2016〕162号  

  达州市民政局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089号提案

  答复函(A)

  李油山委员:

  你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医养建议》(第08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医养结合发展力度,市政府将养老健康服务业作为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大力推进。

  一、关于“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相结合”的建议

  2016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每个县(市、区)规划一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打造“预防、医疗、康复、养老”高度融合的养老与健康服务平台。同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集健康管理、用药指导、中医保健、社区托老服务为主的日间照料站,以通川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试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为所属社区老年人提供登门访视在内的健康服务。

  二、关于“鼓励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兴办养老院”的建议

  2014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24号,以下称24号文件),提出了我市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人才培养等六个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建立了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等12项补贴政策,其中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6项政策为我市创新动作。通过系列政策扶持,努力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24号文件明确规定: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老年护理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目前万源市龙潭河养生保健基地建设项目,已投资1.6亿元,一期主体工程已完工,现已启动内部装修和一期工程绿化亮化工程。2016年通川区拟通过融资的方式在通川区中医院住院部(莲花湖)预留地(约五亩)建立通川区中医院康养中心,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三、关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医疗保险报账事宜”的建议

  24号文件明确规定: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卫生计生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