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27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1-14 17:41:59
  
达市民案函〔2020〕13号


  石胜勇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帮扶我市城镇贫困居民精准脱贫建议》(第227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精准识别,做好帮扶前提的问题

  目前,中央、省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城市贫困人口脱贫相关政策,但已有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政策已涵盖城乡困难群体。针对城市贫困群体保障工作,我局咨询了市直工委、市人社局、市扶贫移民局、住建局、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职能部门相关救助政策,向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了解城市居民收支调查情况。按照现行政策,城市贫困群体应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家庭等。低收入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今年7月以来,我们已在全市范围开展城市困难群众摸底调查,了解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致贫原因等,整合各方面社会救助政策,提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群体的实际困难的对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关于精准施策,做好帮扶保障的问题

  一是加快信息比对步伐。为进一步准确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信息、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2017年,我市在达川区开展试点,引入“互联网+社会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大平台,建立覆盖乡镇(街道办)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了社保、医保、车辆、房产和户籍等数据信息共享,可在该系统中比对各类申请对象的家庭信息、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2018年,我们制定《达州市民政局关于推广应用达川区“互联网+社会救助大平台”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做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二是明确摸底对象。目前,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因重病、重残、子女入学等刚性支出较大,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基本生活出现明显困难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群众作为重点进行摸排,建立“一人一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加强与教育、人社、医保、工会、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调查摸底的城市困难群众数据与困难学生家庭、失业人员、重病人员、困难职工、残疾人等数据衔接,推进精准救助。

  三是实施分类管理。近年来,市民政局以规范化救助管理为抓手,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可根据低保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决定低保金是否停发、减发和增发。要求救助对象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情况的工作制度,强化低保对象的报告义务。

  三、关于精准帮扶,做好帮扶关键的问题

  一是政策保障,有章可循。制定了《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6〕3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8〕3号)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办发〔2018〕7号)文件,对就业困难人员定义、范围、申报资料、程序、审核、享受政策以及差异化培训予以明确。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就业扶持政策;针对城市困难群体,除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失业保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外,针对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进行救助。二是搭建平台,精准帮扶。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搭建了就来平台,每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招聘活动;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开发一批适合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有针对性地推荐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三是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困难群众的培训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提供相适应的短期技能培训,依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困难群众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四、关于积极争取国家帮扶政策和资金的问题

  一是政策倾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和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0〕35号)和《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等文件要求,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目前,全市有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分别为5.2万人和1057人。因物价变动等因素,从2019年4月开始,每月向城乡低保、特困、领取失业金的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6月将城乡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阶段性提高一倍。今年1—7月,已发放1.7亿元价格临时补贴。二是执行城乡差异化标准。针对城乡消费指数差异等实际情况,城市低保人均月标准高于农村低保月标准200元,城市特困人员人均月供养标准高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人均月标准260元。目前,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600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每月780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0年已向中省争取社会救助资金12.17亿元,切实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方面的资金支出。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社会救助科周芋汐 电话:2148069 13547268015)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社法群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