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70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1-14 18:08:11
  
达市民案函〔2020〕11号


  魏群英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的建议》(第070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基层救助中心建设的问题

  目前,各县(市、区)民政局成立了社会救助中心或社会救助股,有编制和人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会站等方式,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二、关于整合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合力的问题

  为整合救助资源,解决社会救助统筹机制不顺、多头救助、重复救助等问题,着力打通困难群众求助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2017年,我市在达川区开展试点,引入“互联网+社会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大平台,建立起覆盖乡镇(街道办)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了社保、医保、车辆、房产和户籍等数据信息共享,可在该系统中对各类申请对象的家庭信息、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比对。2018年,全市启动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并于2019年10月在全市范围正式启用。目前,该系统已与公安、人社、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公积金、税务等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可以开展在线核对,促进了部门救助信息的归集整合,提高了救助实效。

  三、关于探索社会救助有效方式,依法救助的问题

  (一)建立完善救助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达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城乡低保操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供养操作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达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等文件,规范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家庭信息比对、完善近亲属备案制度,加大公示公开力度等,做到社会救助公开、阳光透明、高效救助。

  (二)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低保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决定低保金是否停发、减发和增发,促进了精准救助、及时救助。

  (三)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为了妥善解决基层人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低下等问题,出台了《达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办法》,在全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2014年以来,大竹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公益性岗位,配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协理员83名、村(社区)低保信息员443名,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提升了服务水平。事实上,购买服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我们正在探索一些有效的方式方式,力争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基层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关于扩大救助渠道,增强救助实力的问题

  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受灾救助等救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均可申请纳入救助范围。同时,我市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参与社会救助。2019年,市慈善会募集慈善资金650万余元,有效开展了慈善帮困助学活动。2020年1—8月,市本级已开展慈善助学、助困、助医190人次、13.3万元。9月开学季,还将开展慈善助学专项活动,预计市本级助学270余人次,切实帮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

  五、关于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服务,增强自救能力的问题

  一是搭建平台,帮助就业。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搭建了就业平台,每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招聘活动。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开发一批适合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有针对性地推荐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就业。二是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困难群众的培训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提供相适应的短期技能培训,依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困难群众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社会救助科周芋汐 电话:2148069 13547268015)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社法群委、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