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弘扬以“做亲善之事、当爱心天使、洒人间真情”为核心的民政精神,聚焦“创新攻坚、争创一流”总体目标,按照“重点工作要突破、常规工作要做实、基础工作要抓牢”的思路,扎实开展民政项目建设年、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年、社会救助规范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年、基层民主自治实践深化年、福彩慈善提升年、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年“八个年”活动,加快推进民生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法治民政、文化民政 “五个民政”建设,奋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突破重点工作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的重点是:抓好民政项目建设和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两个攻坚”;深化行政区划调整、村(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三项改革”;办好社会救助兜底、养老服务、防灾减灾、涉军服务和留守儿童关爱“五件大事”。
(一)抓好两个攻坚
1.抓好民政项目攻坚。扎实开展“民政项目建设年”活动:(1)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完善重大项目规划,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和申报工作。(2)加快推进达州红军烈士陵园和通川区殡仪馆建设,强力推进市民康医院达川院区和市救灾仓库及早投入使用。(3)完成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2016年及以前的中央预算内项目建设,2017年下达的中央预算内项目年内实现开工。
2.抓好标准化攻坚。扎实开展“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年”活动:(1)在福利院及敬老院管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社会组织管理、冬春生活救助、社区建设、公墓管理等方面形成规范的工作标准。(2)市福利院、市救助站、市军休所、市民康医院等市直属单位要完成包括硬件设施和服务管理在内的标准化建设。(3)各县(市、区)至少完成2个民政领域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和2项民政业务标准化工作,形成标准化建设成果。(4)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着力在居家养老、留守人员关爱、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教育培训、服务外包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社会化服务。
(二)深化三项改革
1.加快推进行政区划调整。(1)大力推进大竹县撤县设市,积极支持渠县撤县设市和宣汉县行政区划优化调整。(2)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实现撤乡设镇、设街道办事处,特别是加快推进县级政府驻地的镇和市主城区周边符合条件的乡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力争2017年底镇和街道办事处占乡镇比达到50%。
2.着力深化村(社区)治理。(1)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大力推进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2)扎实开展“基层民主自治实践深化年”活动,依法开展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展村(社区)主任培训。(3)健全村(社区)民主管理和议事协调制度,所有村(社区)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4)培育发展专业社工服务机构,支持购买专业社工组织服务,积极引导社工、义工、志工深入村(社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全面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1)建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完善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3)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法人库)建设,准确记录社会组织相关信息。(4)制订《达州市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5)建立社会组织 “异常名录”、“黑名单”、年度报告等管理机制和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责清单。(6)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脱贫和承担政府购买服务。
(三)办好五件大事
1.推进社会救助兜底。扎实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年”活动,整合民政政策,助力脱贫攻坚:(1)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制定服务清单。(2)巩固提升“两线合一”成效,全面落实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总收入,开展“133”城乡低保评定不公专项整治,调整低保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国家贫困标准线“两线合一”。(3)全面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力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4)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开展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5)切实抓好定点扶贫工作,巩固好帮扶村脱贫摘帽成果。
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1)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60张,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20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750张。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2)召开民办养老服务工作座谈会,出台促进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文件。2017年,各县(市、区)至少新增1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3)加强“12349”等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打造专业的养老服务团队,为23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4)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8个。改革运营模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运营管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各县(市、区)至少建好1家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3.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扎实开展“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年”活动:(1)启用达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各县(市、区)在边远乡镇和灾害易发乡镇、村(社区)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点,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2)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县联网。加强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开展指挥系统应急演练。(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和功能分区,明确管理使用单位。(4)加强防灾减灾宣传,积极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制定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5)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部门联席会商机制,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引导群众科学避灾。(6)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认真开展查灾核灾,及时准确报送灾情,统筹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安置、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
4.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1)继续实施优抚对象“解三难”工程,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生活难、就医难问题。(2)全面实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量化评分安置办法,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3)加快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好“9.30”烈士公祭活动。(4)加强军休军供工作,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做好市军供站迁建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5)巩固提升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效,结合庆祝建军90周年,组织开展表扬一批先进、宣传一批典型、解决一批困难、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台晚会、开展一次走访慰问的“六个一”活动。(6)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赴省到市集访非访。
5.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1)建立市、县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平台。(2)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提供照护服务。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要纳入有效监护范围。(3)加强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开展困境儿童认定,健全工作体系,分类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二、做实常规工作
(一)加快发展老龄福利慈善事业
1.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加强人口老龄化宣传,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继续开展“敬老模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和敬老月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完善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2.全面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及时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从2017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扎实开展“福彩慈善提升年”活动:强化福利彩票站点建设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做好慈善助学、助医、助困工作,重点抓好第二轮“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千万爱心助学行动”,推动建立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
(二)加强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1.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做好地名普查验收和成果转化工作。健全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机制,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保护地名文化遗产。
2.完成四川与重庆省界联检工作任务,开展市间的3条县界和市内的2条县界联检工作。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加强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妥善处理边界争议纠纷问题。
(三)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通川区殡仪馆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建成投用。加强清明节、春节群众祭扫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
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开展城市街面巡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改革长期滞留人员照料模式,强化寻亲服务。
3.实行婚姻登记集中或相对集中办理。2017年底前,撤销不符合和不具备办理婚姻登记条件的乡镇婚姻登记处。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推进婚姻数据库信息共享和依法查询工作。
三、抓牢基础工作
(一)增强决策执行力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2.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主题活动,全面落实“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
3.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民政系统改革创新和攻坚克难。开展抓落实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创新民政宣传形式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有效宣传。建立民政系统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民政工作动态信息。深度挖掘和树立为民服务先进典型,积极与广电、报社及新媒体合作,开设专栏讲好民政故事、宣传民政好人。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果断处置舆情事件,防止蔓延扩散。
(三)加强信访维稳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民政信访工作制度,推进民政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引导上访人员依法逐级上访。畅通群众利益维护和诉求表达渠道。做好群众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工作,提高基层化解信访问题能力。做好政策解答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民政机构安全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四)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能力
扎实开展“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年”活动:加强干部选、育、用、管,优化队伍素能结构。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合理调配使用干部,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立双向交流学习机制,选派基层民政干部到市局机关学习锻炼,同时派驻优秀年青干部到基层一线历练,鼓励支持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和志愿服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各县(市、区)要组织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集中轮训。开设“民政讲坛”,打造民政干部职工学习交流平台,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能力。
(五)加强政务服务和财务统计管理
1.加强信息系统建设。(1)加强民政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和民政局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2)优化整合防灾减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婚姻登记、老龄工作、公益慈善等信息系统,构建民政数字化平台。(3)推进智能服务终端建设,着力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发建立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简单适用的服务终端。(4)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工作,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规范财务统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全面推行公示公开评议和民政救助资金“打卡直发”制度,分类建立民政资金绩效评估制度。开展2015年、2016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敬老院财务管理和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建立完善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流程,完善统计报表,健全基础台帐。
(六)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党的建设。以“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和“党员活动日”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带头到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站、精神病医院等民政服务机构过“党员活动日”,开展为管理对象服务活动。
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加大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重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