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9-05-16 00:18:16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达州建市20周年,也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机构改革后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起步之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躬身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持续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阳光民政、高效民政、满意民政,为达州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民政力量。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的责任和作用定位,准确把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主要着力点,准确把握“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集聚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3.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发布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抓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探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服务巡访关爱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做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坚决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4.加强儿童福利保障。科学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完善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细化孤儿认定及申报程序。持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推动各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满足儿童保障工作的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推动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开放。健全并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能力。完善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认真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服务工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协同推动“童伴计划”实施和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

  5.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强化救助管理机构及托养机构监管,实现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救助寻亲网使用全覆盖。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推进寻亲宣传、主动救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专项救助行动等工作。

  6.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健全两项补贴信息台账。实施好残疾人康复“福康工程”“晚晴行动”,探索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和邻里照护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新增2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配合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严格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做好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工作。

  三、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7.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开展“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中涉及养老服务有关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年新增城乡养老机构床位1500张。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服务,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护理型养老机构。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聚焦失能老年人就近照护需求,建成一批城乡社区养老驿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敬老院实现“四个转变”,开展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和消防设施改造,改造敬老院29所2585张床位。加强城乡社区无障设施改造的宣传和指导。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开展2期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组织参加全省“百千万养老骨干人才工程”培训。组织参加中国(四川)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培育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等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发展老年教育,开展老年大学设施建设行动,提升达州市老年大学和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老年大学办学水平。

  8.做好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质量年”活动,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人文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核查,推进落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持续推动公益颁证和婚嫁家庭辅导服务。

  9.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质量。抓好“绿色惠民殡葬”民生实事,推动健全基本殡葬服务设施体系,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做好重大节日群众祭扫服务工作,巩固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成果。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通川区殡仪馆迁建和凤凰山公墓异址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10.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建立完善村(社区)事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制度,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专业社工人才向社区流动,促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全国、全省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1.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专项行动,做好社会组织风险排查治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年度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抽查”工作。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12.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慈善组织建设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资金监管。组织开展好“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展。推广使用“中国社会工作”标志,积极开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深化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服务站点建设。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抓好志愿者网上注册登记。

  五、加强专项行政管理

  13.优化行政区划管理。积极推进大竹县、渠县撤县设市和宣汉县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撤乡设镇和符合条件的乡镇改设街道办事处。

  14.加强地名管理。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拍摄地名文化纪录片,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编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

  15.抓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第四轮3条市内、2条市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

  六、推动民政改革创新

  16.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省、市部署,全面完成养老服务、社会智库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的年度改革任务。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养老机构取消设立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改革,全面推广运用社会救助系统。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居家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市、县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

  17.推进改革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婴幼儿托育和养治康教工作试点、市民康医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大竹县“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试点、万源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试点、渠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达川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开江县“天府银龄”老年关爱社工项目。

  七、夯实民政基层基础

  18.加快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民政项目年”活动,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做好民政项目的编制、储备、申报、立项、实施等工作。扎实推进中央、省级预算和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及以前的项目全部竣工,2019年的项目6月底前必须开工、12月底前投资完成率不低于50%(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不低于30%)。加快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实施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等。

  19.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纵深推进民政“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清理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民政资金、民政队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等形式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民政干部依法履职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抓好民政统计工作,开展民政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统计数据成果运用。抓好政务调研,开展好走基层活动,做好对口联系贫困村帮扶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广泛开展“七五”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20.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认真摸排防范化解涉及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基层群众自治、社会组织管理、慈善捐助、殡葬服务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做好民政领域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积极引导上访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诉求。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局机关、直属单位、直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2.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全面推广运用“学习强国”APP,强化思想教育引领。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办好市民政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强化与各类媒体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七夕”、“重阳节”、社工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政领域的先进典型,讲好民政故事,树好民政形象,传播民政好声音。

  2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民政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民政领域的腐败行为。坚决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和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扎实开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