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04-09 19:10:57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深入开展“民政攻坚年”活动,坚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民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攻坚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传宣讲,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发展信心和决心,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超常作为,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抓实抓细疫情防控

  2.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实施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防控策略,分区分级分类抓好养老、儿童福利、精神卫生、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老年活动、福利彩票销售等机构和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感染。更加关心关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老人、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活无着滞留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用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提高捐赠款物运转效率,及时准确传递每一份爱心善意。指导城乡社区落实管理措施,开展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疫情防控。

  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3.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脱贫不脱保”政策,扎实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

  4.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全面推广运用社会救助系统,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动信息核对、救助审批等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就近能办”,促进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支持各地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有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

  5.抓好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坚决整治低保“乱象”,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抓好慈善、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好贫困村、贫困户定点帮扶工作。抓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依法、规范、及时、高效实施救助服务。做好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贴、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困难补助工作。

  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益

  6.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养老服务七大工程,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4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开展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推进“1+N”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有效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抓好基层老年大学建设。

  7.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建立以长期照护为核心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促进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继续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开展“孝老、敬老、爱老”主题活动,做好第四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红黑名单”管理。

  五、做好儿童服务保障工作

  8.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建设,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体系,配齐配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构建儿童监测监控、关爱保护网络。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细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及申报程序。

  9.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活动,统筹抓好基本生活保障、儿童福利设施、工作队伍建设、关爱服务活动等工作。做好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防范,依法履行儿童救助保护和兜底监护职责。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大力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服务工作,丰富儿童关爱服务内容。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六、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0.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民生实事,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加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好“福康工程”“晚晴行动”等服务项目。

  11.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及时规范公开慈善信息,接收社会监督,提升社会公信力。开展慈善帮困助学活动,实施好慈善项目。

  12.规范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使用,拓展销售渠道,扩大销售宣传,开展福利彩票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管好用好福彩公益金,及时公开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13.按照“市级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的原则抓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着力撤并一批规模小、人口少、实力弱、治理差的村级建制,构建适应人口转移和产业发展趋势的集镇村、中心村、特色村,力争全市建制村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调减33%。

  14.完成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涉及民政领域的年度工作任务,深化、细化、实化社区治理举措,推进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完善社区工作“两项清单”,建立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构建共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模式。积极申报实施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等特色试点社区。实施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深化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15.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托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全程网办”,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工作。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积极开展“社企”对接行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16.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志愿团体登记注册工作,巩固深化志愿者注册工作成效,实现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

  17.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育壮大社工机构,实施好社工服务项目,推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联动发展,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8.抓好“绿色惠民殡葬”工作,全面落实有关殡葬费用补贴减免政策,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抓好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等项目建设。抓好清明等重大节日群众祭扫服务工作,加强“仁孝四川、平安清明、绿色殡葬”公益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移风易俗。

  19.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建设。加强婚姻收养登记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婚姻登记公益宣传,开展公益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社会新风尚。落实《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做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

  九、抓好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20.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战略机遇,优化全市行政区划设置,扎实稳妥地做好区划调整改革等基层基础工作。高质量推进宣汉县、万源市第二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贯彻落实省上《关于提升乡镇治理能力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好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支持开江县撤县设区,做好县级行政区划优化调整调研论证等有关基础工作。

  21.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更新完善地名信息库数据,推进城市新规划区街路命名工作,审慎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图录典志等区划地名成果应用和地名文化保护,有序申报“千年古县”“千年古镇”等地名文化遗产。

  22.抓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界线勘定工作,完成宣(汉)开(江)、达(川)开(江)2条市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配合完成渠(县)广(安)、大(竹)前(锋)2条市州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配合编制“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

  十、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3.加快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19年及以前下达的中、省项目,2020年下达的中、省项目年内务必开工建设。结合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对接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高质量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殡葬、福利等专项规划,储备一批优质民政项目,分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级盘子。

  24.抓好民政宣传工作,加强“达州市民政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民政领域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营造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5.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全面落实民政领域风险防控和化解责任,切实抓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解决好群众具体困难,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反映诉求。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和评估,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群体性事件。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常态化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安全隐患,推进消防设施改造,强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运行。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负面炒作形成网络热点。

  26.从严规范管理民政资金,建立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政策,积极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绩效管理。严禁挪用、私分、截留民政资金。提高民政统计工作水平,高质量完成民政统计月报、季报、年报任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强化民政档案和保密管理,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

  27.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和民政事业发展需求,推进市、县级民政事业单位优化设置。按照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建强民政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抓好民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尤其是班子建设,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单位议事决策、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升民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水平。

  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8.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建强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努力使党的政治纪律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有效引导舆论讲好民政故事,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9.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加强民政领域廉政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民政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自觉知敬畏、讲规矩、守纪律,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0.抓好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做得好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提高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工作一线识别选任干部。用好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资源,不断充实基层民政力量,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