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1-03-12 23:46:00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们党迎来百年华诞,“十四五”拉开帷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全市民政系统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和协同性,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为达州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动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实践动能。

  3. 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陶冶爱党爱国情操,增强发展信心,提升思想境界。

  二、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4. 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确保应保尽保。落实“渐退期”政策,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5. 推进救助制度改革。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统筹救助资源,优化救助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互联网+”逐步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6. 提升救助服务水平。适度扩大低保范围,落实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抓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照料服务。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持续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三、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7.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加快构建“1+N”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联合体,优化养老机构布局,打造城市居家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8.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家庭照护床位。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普惠养老机构,支持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大学工作。

  9.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养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举办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院长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10.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社工服务点。持续开展孝老敬老爱老系列活动。

  四、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11.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市县两级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体系。

  12.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保障水平。加强收养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3.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会同组织部门依法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实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升行动”。

  14.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指导村(社区)及时全覆盖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村级民事代办、村规民约等制度。

  15.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省级补助项目。会同数字经济部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六、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16.标准化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17.精细化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贯彻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专项规划,孵化培育符合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公共服务需求的社会组织。启动市本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

  18.规范化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信用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效运行。巩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成果。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七、做好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

  19.统筹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制发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实做细改革“后半篇”文章。

  20. 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快推进开江县撤县设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区),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编制新版《达州市行政区划图》。

  21.做好地名管理与服务。有序开展主城区新增街路命名工作,积极推进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审慎稳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保护和传承。

  22.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协助完成四川与陕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指导完成部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指导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

  八、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23.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合完成“两补”信息系统与“一卡通”平台对接。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九、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4. 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

  25.加强婚姻规范建设。推进“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倡导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

  十、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26. 推动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热情。持续开展慈善帮困助学活动,强化慈善公信力建设。协助做好福利彩票销售规范化管理工作,助力福彩安全运行、稳步发展。

  27. 持续推进社会工作。认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动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

  28. 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指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监督管理。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建设。

  十一、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9. 科学编制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持续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民政领域合作,促进三地民政事业协同发展。

  30. 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制定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计划,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民政领域标准落地落实。

  31. 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统筹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运维工作。推动民政领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民政统计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

  32. 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完成15个重点存量项目年度建设任务,确保新下达项目年内按期开工建设。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民政领域创新改革。

  33.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内部运转工作。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资金闭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十二、坚决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34. 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病例、无感染。进一步筑牢社区防控阵地,引导社会力量更加广泛参与防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35. 抓好民政安全生产工作。周密细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舆情。

  36. 提升民政应急能力。建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区动员、社会力量“五社”应急保障体系,规范民政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健全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预案,不断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突能力。

  十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7.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建设。

  38.持续推动党的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39.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化农村低保、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民政政策、资金、项目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统筹抓好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

  40. 抓好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政治标准和好干部标准,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等专业人才队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