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达州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筹备组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5-11-09 18:28:46

​​​  达市民函〔2015〕21号

  达州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达州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

  研究会筹备组的批复

  达州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筹备组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达州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筹备组的申请》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达州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筹备组。

  筹备组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各项筹备工作,自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未来成立的达州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要充分实现政社分离,现职公务员不得在协会内任领导职务,不得与业务主管部门合署办会。筹备工作就绪后,及时向我局行政审批科申请成立注册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表格材料(一式二份):

  1.协会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达州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的文件。

  3.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一致无需再次提交)。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社会团体帐户印章备案表》。

  5.协会会员名单。

  达州市民政局

  2015年3月30日

  抄送: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