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0号)要求,经组织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和初步审核,现将我市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16年3月21日开始至2016年3月25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达州市民政局政权区划科反映。
联系人:李明书 贺斌
联系电话:0818—2531803
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推荐名单
和谐社区示范区(市、县)1个:达川区。
和谐社区示范街道(镇)3个:通川区西城街道、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翠屏街道。
和谐社区示范社区4个:通川区西城街道红旗路社区、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曹家梁社区、大竹县白塔街道幸福社区、宣汉县东乡镇津碧社区。
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2个:万源市、开江县。
村民自治模范乡(镇)3个:通川区北外镇、达川区赵家镇、渠县李渡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