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 达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2015年度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25 00:02:17
  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达州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关于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达市民发〔2015〕122号)要求,2015年,全市继续开展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促进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和基层老龄工作开展。经各地推荐申报、市上检查验收,决定认定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凉水井社区老年协会等100个村(社区)老年协会为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市上安排部分福彩公益金,对市辖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内的30个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按照每个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用于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敬老活动及购置老年活动设施设备。扩权县(市)参照市上补助标准,对辖区内的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给予补助。

  希望被认定的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为老服务能力,切实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全市基层老年协会要以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为榜样,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经费落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六条标准,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着力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为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达州市民政局 达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