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第109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1-11-09 10:39:22

吴康代表:

  您在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通川区西外镇龙家庙村划归达川区河市镇管辖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配合做好达州高新区扩区调位。合理调整设置达州市主城区周边行政区划,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助推达州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城市新区和产业发展布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达州高新区进行扩区调位,具体方案包括“将通川区凤西街道龙家庙村划由达州高新区托管”,民政部门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通川区凤西街道龙家庙村划由达州高新区托管后,将有效加快河市镇成都村及龙家庙村的协调发展。

  二、积极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04号令)第八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通川区凤西街道龙家庙村划归达川区河市镇管辖的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调整,其审批权在省政府。同时,《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变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和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先行协商并共同制订变更方案。市政府在接到通川区、达川区政府有关乡级行政区划调整请示后,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和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程序,及时办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宜,上报省政府审批。

  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真诚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达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人:政权区划科贺斌,2531803,18096256525)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社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