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蓉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建议》(第43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持续在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等方面施策施力,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优化社区工作力量。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广泛动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要求全覆盖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社区常职干部报名参加考试。同时,积极动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调解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工站等方面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考试。经过广泛宣传动员,2023年全市共报名5478人,同比增加238%,创历史新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考生提供线上考前培训,社区工作者专业素养得到有效提升。
二、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出台《达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近三年我市向上争取1080万元省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补助资金,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市7个县(市、区)全覆盖纳入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范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190万元升级改造试点社区阵地,社区办公用房布局模式、建设规模、功能设置等更加科学、规范。同时,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推动城乡社区建设,着力改善社区群众办事环境。
三、厘清社区权责边界。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层面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指导意见要求,督促指导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梳理制定本地城乡社区“三张清单”,依法厘清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与村(社区)之间的权责边界。目前,七个县(市、区)均以县级党委政府或县级基层治理委员会名义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费随事转,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逐步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
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出台《关于推进“一老一小”服务型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各地要加大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力度,特别是要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为社区社会组织运作建立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已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700余个。
五、探索打造特色社区。争取省级补助资金650万元,支持达川区、渠县择优选择13个社区围绕“服务创新、自治互助、贴心关爱、人文生态、多元共治、慈善友邻、幸福和睦”等8种类型开展特色社区创建,推动各类社区在硬件建设、环境营造上塑“形”,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等方面聚“神”。截至目前,各相关社区均已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特色社区打造工作。
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突出科技赋能,在通川区小北街开展了“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充分整合辖区家政服务企业,激发家政服务企业集聚融合效应;开发“达人社区通”微信小程序,开通网上缴费、市政查询等事项,服务群众更高效、便捷。目前,正在指导达川区、渠县分别在杨柳街道骑龙社区、渠南街道万兴社区开展智慧科技型社区建设工作,让居民足不出户享受社区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七、深化社区民主自治。全市2283个村(社区)全覆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倡导移风易俗,遏制农村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加强。选取部分村(社区)围绕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主题,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万源市石塘镇瓦子坪村、大竹县庙坝镇长乐村入选省级优秀案例。指导各地搭建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平台,通过“村民说事”“院坝问事”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助力实现城乡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贺斌 3091600;18096256525)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社法群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数字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