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53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9-13 16:28:39

王飞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救助数字监管的建议》(第45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推进数据资源集成利用”的建议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达州建设,推动建立“城市大脑”,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数字中枢。依托市级“城市大脑”,我们积极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数字化改革。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委、市政府牵头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政策衔接列为部门职责任务,消除信息共享的机制壁垒。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数字化救助的改革方向和路径。制定《达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达州市低收入人口监测管理办法》等,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数据集成、信息共享。三是搭建信息平台。依托省级“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系统,建成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分站,形成业务办理、监测预警、信息核对、分析研判、在线监管等应用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平台。在数据对接方面,纵向与省级平台、横向与“城市大脑”进行全面对接,有效推动上级数据回流和本地数据汇集,已经共享到户籍、车辆、住房、社保、公积金等12个部门24项救助业务所需的核心关键信息,有效消除了数字“鸿沟”。

二、关于“依托数据资源加强监管”的建议

优化完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分站在线监督功能,强化信息核查比对,及时发现并处理疑点信息,推动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监管。一是强化事前信息核对。坚持“无核对、不确认”原则,对新增救助对象实行100%的信息核对,对存量救助对象每月分领域分区域进行核对。通过信息核对,全面掌握救助对象家庭成员、主要财产、健康状况、教育就业等情况,从而为基层开展审核确认工作提供重要依据,有效防止因信息掌握不全面出现错保,既避免救助缺位,也防止重复救助。二是强化事中动态监管。建立人员变动类、财产超标类、重复保障类、收入超标类、其他类5类“退出规则”,通过交叉比对、关联分析、综合评估等手段,对达到“退出规则”条件的人员,系统自动进行识别分析,实现在线监督预警。重点监督重复保障、生存状态、房产车辆、社保领取等“四类”情形。通过与户籍、殡葬等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人员死亡情况,坚决防止发生“死亡在保”问题。通过与车管、房产、住房公积金等信息交叉比对,对存在房产交易、购置机动车等大宗消费行为或经济行为、有多套住房的情况进行预警。通过比对市场主体登记、纳税记录等信息,对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预警。通过比对社保领取、公职人员、村干部等信息,对收入超标等情况进行监测。对监测发现的疑点信息,自动实现在线拦截预警,计入“抽查库”,阻止资金发放。三是强化事后调查处理。对计入“抽查库”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到县、乡两级,经调查核实再分类处理。对符合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上传佐证材料,在“抽查库”中标记销号,经标记后的对象,系统自动纳入“白名单”管理,同一字段指向的同一事由不再预警拦截;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直接注销,确保每一个问题有调查、有回音、如期清零。通过数字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救助工作,有效避免了错保、漏保,体现了公平公正。目前,全市纳入低保38.7万人,纳入特困3.65万人,低保特困对象占总人口的6.2%,总体符合达州市情。

三、关于“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的建议

2021年以来,我们逐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目前已经覆盖到90%的乡镇(街道)。改革后,乡镇(街道)为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主体,县级民政部门为社会救助的监督指导主体。一是落实县级监督检查责任。明确县级“3个100%+1个30%”监督检查任务(即:对投诉举报、备案人员、疑点问题拦截的信息进行100%实地调查核实,对新申请对象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乡镇(街道)整改落实。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市民政局每月通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核查新增对象和在保对象,定期到基层开展明查暗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现疑点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指导基层整改。对调查不深不细的,市、县级民政部门通过现场办公、约谈、提醒等方式纳入重点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重大事项抄送纪委监委及县级党委政府。三是严格绩效评估管理。2022年开始,我市已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绩效管理,纳入民政综合督查、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扣减相应的目标绩效,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社会救助科 李银0818—3091596、1343855539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社法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