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州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3-12-12 14:50:57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2023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提质增效主题,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新篇章。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常态长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方位、全覆盖要求,开展“订单式”宣讲、“沉浸式”调研、党课进支部等,引导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扣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创造性开展民政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4.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高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建质量,推进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持续巩固“四心”作风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打造业务更精尖、素质更优化、能力更出众的“四讲四有”民政铁军。

  5.坚持不懈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全面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持续深化巡察、审计、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民政业务领域问题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规定,更好激发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坚决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6.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制定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推进低保制度向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延伸,重点救助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残人员。根据省定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制度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做好社会救助救济对象补助发放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

  7.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和研判分析,提高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研究制定促进低收入人口共同富裕的措施办法,综合运用各类救助帮扶政策,帮助低收入人口增加财产性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升类别化服务能力。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8.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拓展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分站应用场景,提升业务办理、信息核对、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能力。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至乡镇(街道),全面推行“一证一书”申请(有效身份证件、《社会救助申请授权书》)、“一窗一次”办理(只到一个窗口、只跑一次路)、“四步两公开”确认(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集体确认,初审公示、长期公开)等机制,打造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体系,对无争议的救助事项实行“简办快办”。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社工服务站、驻村工作力量、救助服务站等基层力量,主动发现、及时介入、有效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持续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9.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创新运用数字监督模式,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数字平台加强信息核查比对,及时发现并处理疑点情况,促进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监管。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坚决纠正错保、漏保。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强化社会救助目标绩效考核和工作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10.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快推进救助服务设施建设,探索构建市为主体、县为延伸的区域救助管理工作格局。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统筹抓好街面巡逻、入站救助、送医托养、救助寻亲、护送返乡、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确保应安置人员动态清零。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协助做好平安达州建设重点人群组工作。

  11.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纳入市级民生实事。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优化“扶残助困一件事”办理流程。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回头看”,加强精准管理。探索建立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和“社区康复驿站”提升行动,启动建设5个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三、聚焦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构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新格局

  12.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达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出台规范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等指导性文件。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夯基行动,新建9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5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选养老服务优秀案例;启动达州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达川区实现县级直管农村敬老院,健全县乡村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养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优行动,举办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评选优秀养老院院长、优秀养老护理员。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积极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和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加强老年教育和老年志愿服务工作。

  13.开展孤寡老人服务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启动“爱 f 惠 f 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建立孤寡老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探访关爱服务等机制。加强失能老人照护机构建设,开展失能老年人社区居家照护创新试点,创建1个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完成6662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14.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推动市级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做好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儿童移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建设,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儿童福利标准化建设,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标准。强化特殊困难儿童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建立结对关爱机制,探索“跑妈”儿童关爱措施。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

  15.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打造达州市“幸福小达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品牌,实施“六童”关爱工程。落实《四川省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标准》《关于加强新时代儿童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制度。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七大行动计划”和“明眸皓齿”健康工程,启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加强涉案儿童关爱,推动“行政 司法”“双引擎”机制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探索打造村级儿童服务点运行模式。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做好市人大对全市开展未保“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场会。

  四、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化创新实践助力城乡基层治理“深耕善治”

  16.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创新实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筛选一批产业发展重点村、村级片区中心村、城镇开发周边村、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等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行动,完善“四议两公开”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切实为村(社区)减负增效。

  17.加快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基层群众活动阵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补助项目资金,支持一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村级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会同住建部门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

  18.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水平。制定《达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分工方案》,持续完善“党建引领 综合服务 综治保障 科技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六大机制”。扎实做好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第一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会同市委组织部持续实施全市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三年行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试点推行未来社区建设,会同市供销社探索开展社区“爱心供销社”试点。坚持“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思路,突出“四新”“四有”要求,统筹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治理资源,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创建一批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治理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整体水平。持续实施“互联网 社区”行动计划,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联合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

  19.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和发展环境。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布局,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法登记。落实民政部工作部署,指导各地规范登管分离,结合综窗改革,更新社会组织登记系列办事指南及参考模板,提升登记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市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红色领航强基”专项行动,启动实施星级党组织示范创建“星火计划”。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打造一批领军型、枢纽型、品牌型社会组织,示范带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序探索社会组织协商,配合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制定品牌社会组织创建标准和指标体系,培育发展10家以上品牌社会组织。

  20.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自治。落实“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地方标准,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指导意见。推进诚信自律和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内部监督。研究制定(修订)社会组织章程和社会组织人事、分支(代表)机构、档案印章、财务、资产、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支持社会组织加强团体标准建设。

  21.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研究制定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推进乡镇(街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平台型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双百工程”扩容提能,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助力社区“善治”计划和“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扩大内需、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

  22.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巩固深化“打非治乱”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质效,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约谈提醒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协同监管,制定“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示范文本”,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数据共享,强化“云上监管”。

  五、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主动服务“一区一枢纽一中心”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3.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党委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等部署,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积极谋划我市行政区划设置规划思路。严格依法审核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驻地迁移管理。做实两项改革后续工作,开展改革调整效果监测评估。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43个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工作,坚持片区规划建设引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4.创新抓好地名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申报全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试点,挖掘千年古县、古镇、古村落、古街巷等地名历史文化。积极推荐并参与《地名天府》及第二季“红色印记”电视节目录制,传承保护和挖掘弘扬地名文化。指导各地全覆盖建立县级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规范做好专家论证、备案公告等工作。扎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系统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积极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指导相关县(区)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营造和谐稳定边界地区环境。

  六、聚焦慈善事业发展,创新探索公益慈善助力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25.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支持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设立市级慈善工作站,实现市社会组织孵化园、市社工支持中心、市慈善工作站“三站”融合发展,确定一批乡镇(街道)开展慈善试点工作,以项目化形式优先培育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实施慈善人才增能计划,提升慈善从业人员组织管理、慈善募捐、项目运作等能力,支持发展慈善信托,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达州慈善品牌项目。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发挥市慈善会行业、枢纽、平台作用,带动增强全市慈善组织能力。

  26.提升做实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带动全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能增效,有效提升各级社会工作站室空间环境和服务能力,强化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支撑。引导社会工作站点和社会工作人才围绕需求评估、资源链接、社会救助、老幼关爱、社区治理、产业发展等开展专业服务,有效呈现社会工作站点专业服务场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推动打造特色社会工作站点,开展示范社会工作站创建评选。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达州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推进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抓好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社工培养。

  27.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建设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工作,全覆盖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持续打造达州民政领域志愿服务特色品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28.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落实“福彩是经济、福彩是就业、福彩是民生”要求,协助加大渠道拓展,促进营销融合,提升工作质效,稳定渠道、稳定销售、稳定就业,推动福彩销售量取得新突破。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加大公益金项目宣传力度,切实提升使用效能。

  七、聚焦基本社会服务,优化民政服务供给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9.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深入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推动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传承发展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推动莲花湖婚恋广场项目建设。推进婚育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颁证服务水平,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设“幸福婚姻课堂”,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教育引导。深入整治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30.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推行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制度。全面运用四川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殡葬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和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建立全市统一殡葬服务热线。探索成立市级殡葬行业协会。

  八、聚焦民政领域安全,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31.扎实抓好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标准落实。加强民政领域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32.坚决守好民政领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加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服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隐患。统筹抓好民政领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社会组织安全、消防燃气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33.统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项目建设效率革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实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规范预算执行,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加强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跨区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广度和深度,巩固拓展“一网通办”成果,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民政领域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强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理论支撑。持续加强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值班值守、财务审计、绩效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做好定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