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波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第35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更好地统筹救助资源”的问题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名成立达州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了民政、公安、教育、人社、医保、住房等28个部门在专项救助、信息共享、基础保障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中的重大问题,有效促进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2022年,我们依托省级“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拓展本地应用功能,建成投用了达州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并与“城市大脑”等平台无缝衔接,有效汇集各类数据资源,促进了各类救助政策的衔接统筹。
二、关于“更好发挥监测作用”的问题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是有效防止返困致贫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们着力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2022年,我们建成了全市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和监测平台,将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目前,已监测各类低收入人口52万余人。依托监测平台,定期与乡村振兴、医保、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及时发现并干预致困返贫风险,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跟进救助帮扶。同时,我们建立完善了主动发现机制,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作为村(社区)工作内容,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并跟进救助帮扶。
三、关于“更好地激发社会参与”的问题
社会参与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延伸和补充。长期以来,我们十分重视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支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开展针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助学助医助困活动。近年来,我们依托市县级慈善机构,每年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年均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700余人,切实帮助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低收入困难家庭学子圆梦大学。大力发展“慈善救助”,每年春节前,筹划开展“慈善情暖万家”等救助行动,专项救助年度医疗支出过大的低保、特困对象400人。
四、关于“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的问题
按照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等救助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研究制定救助保障标准时,我们按照全省标准调整情况,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救助保障标准。去年,我市调整后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740元/月、533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962元/月、693元/月,低保和特困标准实现“九连增”。今年,我们将根据全省标准调整情况,再次调整低保、特困标准,确保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社会救助科 李银 0818-3091596 )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社法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