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24年达州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5-03-25 14:56:21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达州推进现代化建设乘势而上、追赶跨越之年,做好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抓好省委、市委历次全会和2024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决策部署落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以晋位争先为导向,拼搏奋战、担当实干,为重振巴渠雄风、重塑大市荣光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站位确保新时代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党的民政工作意识,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谋划民政发展、制定民政政策、部署民政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政领域得到全面有效贯彻。

  (二)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的意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纳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采取集中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级书记讲党课”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履行职责使命,时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达州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三)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锻造“六个模范”班子、“五好”党支部和“五个优秀”干部队伍,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质量,强化组织生活熔炉作用。鲜明“提拔能干人、重用老实人、培养年轻人、调整闲耍人”用人导向,逗硬执行《达州市领导干部不宜担任现职“下课”20条》,持续用好“民政大讲堂”教育培训载体,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四)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述责述廉会,全覆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深入排查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强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支持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利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等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二、着力强化民生兜底保障职能,以更大力度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

  (五)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急难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帮扶政策衔接,形成分层分类救助格局。加强低保边缘对象认定,研究因病致困重病患者认定政策,持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适时适度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异。

  (六)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拓展低收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细化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将城乡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发现困难及时救助帮扶。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逐步扩大跨地区跨部门核对查询范围。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七)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压减时长,提升社会救助效率。探索发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探索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建设。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抓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街面巡查和劝导救助,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和落户安置。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数字监督,分级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发展。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推动“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等措施落实。持续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落实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意见。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布局优化服务体系,提质增效服务内容,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发展“一老一小”事业,以更强责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九)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深入开展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做好老龄工作机构调整和工作移交。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推动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组织领导机制,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筹备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任务。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参与四川省第六轮敬老模范县(市、区)考核评选,积极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养老服务城乡融合发展。以中心镇、中心村为重点,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三个一批”提升计划,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积极申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新建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计划,完善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和社会化改革,建立城乡养老服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推进慈善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养老人才培训。

  (十一)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实施“养老服务 行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养老服务与教育、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养老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老年游学等特色养老产业。深化“万达开”区域合作,持续参与全省老博会和老年文化艺术节,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和消费场景。促进老年用品研发生产,探索打造老年用品市场。优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制体系,启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四川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南》,推行养老机构预付费第三方存管模式。

  (十二)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在达川区金华学校探索建立市级流动儿童关爱示范点,各县(市、区)至少遴选一个点打造县级流动儿童关爱示范点。持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深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结合省级标准科学调整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不断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教育、医疗保障等水平。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强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推动市儿童福利机构电子化档案管理试点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实施“失母”儿童关爱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各类特殊困难儿童关爱服务,深化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贯彻落实《四川省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标准》,提升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能力。落实《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十条措施》,指导各地细化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工作业务培训及规范化管理,提升收养登记水平。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十三)夯实儿童福利基础工作。鼓励各地建立儿童主任补贴制度,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政策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能力。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巡查巡访工作,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和能力提升。强化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全省技能竞赛,提升儿童福利机构人才建设质量。推动落实《机构孤残儿童护理员资格认定标准》,组织实施好省级民生实事,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网络。

  (十四)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强化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计划”和“明眸 f 正心”健康工程,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未成年人安全工作,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四、着力推动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以更实举措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十五)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市域四级公益慈善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工站,建设公益慈善服务阵地,打造可感、可知、可参与、可体验的慈善空间。有效激活市县两级慈善组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基金,盘活社区慈善资源。推广运用“达善行”小程序,开展互联网募捐,以产品化的思维和手法策划包装慈善项目,发好慈善声音、讲好慈善故事、树好慈善形象。

  (十六)做优慈善品牌项目。围绕提升全市慈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品牌慈善组织,持续做强达州市慈善助学、慈善助医品牌。加强分类赋能,推动县级慈善会向平台型慈善组织转型,引导市慈善会向枢纽型慈善组织转型,强化资源募集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支持、辐射、带动等作用。

  (十七)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慈善活动综合监管机制。指导慈善组织规范内部治理、机构设置和财产管理等行为,强化年度工作报告审查和结果运用。加强对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的指导监督,重点规范慈善组织善款的募集管理使用。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加大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监督力度,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慈善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十八)协助福利彩票销售。协助实施网点形象标准化建设,提升网点盈利能力,保持销售渠道总体稳定。支持拓展销售场景,推动福彩进商超、进餐馆、进地铁、进景区、进加油站,培育新的增长点。配合做好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督管理,推进公益、责任、阳光彩票建设。

  五、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更优服务满足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十九)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试点。深入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扎实开展2024年婚俗改革试点点位打造,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加强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依托莲花湖婚恋广场等公园资源打造婚姻登记机关。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提升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服务,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教育引导。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做好“公民婚育一件事”联办服务。将反诈工作融入民政业务工作中,加强民政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反诈意识。

  (二十)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管理。持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逝者家庭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和老旧殡葬设施维修、改扩建,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健全《火化证》等殡葬类证件发放机制,督导各地严格按照省厅统一规范管理殡葬证件,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开展“1 N”绿色人文安葬试点,积极探索遗体(骨灰)生态安葬模式。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深化殡葬领域跨部门监管,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规范殡葬服务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祭扫服务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耕地保护和林长制等相关工作。

  (二十一)做好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健全党领导行政区划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前瞻性研究,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组织实施督导等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省行政区划调整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依法加强行政区划管理,严格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审核报批,规范乡级政府驻地迁移。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续工作,以片区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持续释放两项改革红利。启动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做好年度3条市内界线和配合做好2条市州间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积极申报开展省级“十县、百镇、千村”试点。发挥地名管理联席会议作用,做好中心城区新增街路命名工作,严格规范地名备案公告。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支持各地积极申报省级第二批试点县(市、区),推进地名文化“进社区、进街区、进景区、进公园、进军营”,公布一批地名保护名录,积极申报认定千年古县和古镇、古村落、古街巷。

  六、着力加强民政领域社会治理,以更新理念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十二)推进社会组织运行管理规范。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依法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关口,推动完善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审核制度。落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社会组织赋能聚力行动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加强年度检查(年度报告)、等级评估、谈话提醒及结果运用。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党建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协作沟通,完善协同管理机制。

  (二十三)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成立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增强全市社会组织凝聚力。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适时开展社会组织品牌案例和优秀个人表彰,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大讲堂,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建立社会组织有效发挥“四个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实施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基层治理等活动,扶持壮大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十四)推动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市域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加强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在大竹县全域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试点,其余县(市、区)确定2个重点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到2024年底,每个居委会至少成立12个社区社会组织,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

  七、着力强化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以更严要求推动民政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二十五)筑牢民政领域安全防线。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服务机构提能年”主题,从严从实分类抓好养老、救助、殡葬、福利、儿童等业务领域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房屋建筑安全和安全管理。树牢“防”胜于“治”理念,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能力建设调研,全面构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能力提升体系,压实属地和主体“两个责任”,健全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联合抽查安全监管体系,持续优化提升机构安全管理能力。深化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做实做细民政领域政治、网络、意识形态、机要保密、社会组织等方面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发展和安全的底线。

  (二十六)推动法治民政建设。配合开展养老服务、慈善立法及《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等项目调研论证。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探索研究民政合法性审查指南,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密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编制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二十七)持续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达州民政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民政标准体系。修订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加强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探索“一老一小”、殡葬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制,助力民政服务机构提能增效。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民政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广度和深度,巩固拓展“一网通办”成果,不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

  (二十八)统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工作。抓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养老、殡葬等规划项目实施,深入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系统谋划建设方案,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市级预算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推进项目加快建设、规范实施、投用见效。不断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审,做细预算执行监测,全覆盖开展资金绩效评估,做实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巡视巡察、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平台监测、综合评估、专项整治等预算执行监督机制。持续提升民政数据统计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做好统计监督。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