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俊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建议》(第37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大农村养老场所建设资金投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1.4亿元,对91所农村敬老院实施适老化改造及护理能力提升,关停撤并“小、散、弱、差”机构28所。同时,深入开展养老院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护理能力提升工程与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目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9%,专业照护能力显著增强。
二、推动闲置学校改造为养老场所。《达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明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腾退的各类闲置用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市民政局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盘活老旧资产、闲置资产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规范管理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撤销中小学(幼儿园)242所、教学点926个。为推动闲置资源转型利用,市教育局将在全面摸排全市闲置学校资源的基础上,结合资源所在地实际,通过功能调整、资源共享等方式盘活撤并学校资源,探索转型为乡村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兼顾义务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及其他社会服务功能,提升社会综合效益。针对闲置校(园)舍资源,优先支持改建为研学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农村教师周转房等;对连续多年无适龄学生的闲置校舍,支持移交政府统一管理,用于养老及其他公益事业。
三、实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两种主要方式。当前,农村敬老院除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统一生活照料、护理及管理服务外,在床位有空余的情况下,也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
四、关于资金保障。近年来财政对养老服务的投入逐年增加,2024年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7亿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连续多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累计为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免费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五助”居家养老服务50万人次。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73所,床位2.2万余张,入住老人1.1万名,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科李媛媛 3091595 )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人大社会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