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杰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第17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全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近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精准、高效、温暖、智慧、阳光”五个救助目标,全面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打出“数据赋能、权限下放、政策衔接、流程再造、数字监督”的组合拳,着力构建起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以急难社会救助及其他救助帮扶为延伸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惠及各类困难群众。目前,全市纳入城乡低保39.87万人,低保对象占总人口的6.1%,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位,约占全省低保对象的10%。纳入城乡特困3.64万人,年均开展临时救助超过3万人次,年均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超过17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救助在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兜底性作用。我市依托“城市大脑”实施数字监督的做法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
一、关于基层经办人员的问题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项改革”后,基层服务半径增大、服务对象增多,确实存在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2021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采取多种方式配足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原则上每500名救助对象至少明确1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依托驻村(社区)工作组、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基层力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明确了1—2人负责社会救助工作,村(社区)明确了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加上驻村(社区)工作组、社工、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基本满足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同时,我们建立了社会救助培训制度,每年采取市到乡、县到村的方式,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进行提级培训,重点对社会救助政策、程序、要求进行讲解,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关于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问题
家庭经济状况是判断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信息核对工作,推动建立市县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信息核对人员,确保信息核对工作务实高效开展。同时,我们依托省级平台,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通过“城市大脑”数据平台,有效共享公安户籍、车辆、住房公积金、市场主体登记、不动产登记等数据信息。我们将信息核对作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的必要环节,坚持“无核对、不确认”原则,经申请对象授权,通过系统查询核对有关数据信息,出具信息核对报告,作为审核确认的重要依据,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促进了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三、关于政策宣传的问题
加强政策宣传是实现阳光救助的重要方面。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非涉密的政策性文件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达州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同时,我们畅通市、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村(社区)活动,印发《民政惠民政策100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推送政策宣传小视频,通过下基层、院坝会、赶集日等时机,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社会救助科李银 0818—309159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人大社会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