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21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8-22 15:00:11

刘正轩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的建议》(第22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存量设施利用。一是严格落实《达州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办法》(达市府办〔20185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发〔20244号)、《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等政策和规范文件,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纳入居住用地规划建设各个环节,确保落地落实。二是在编制新建居住(小)区规划时,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提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要求(不计入要求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要求。住建部门将养老服务配套建设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确保项目产权移交时,建设单位将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无偿移交至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2024年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100%。三是优化存量设施利用。《达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腾退的各类闲置用房,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探索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区养老设施,社区服务用房40%以上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公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

二、聚焦短板攻坚,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升级。近年来,我市逐年增加养老服务财政投入,2024年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7亿元,围绕老年人医、食、住、行、乐等核心需求,通过新建、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短板。统筹整合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国有资产及社区集体闲置用房,建成33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及35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等设施。率先在全省启动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增设电梯1600余部,惠及居民3.5万户;精心打造38个助餐点,推出堂食 配送相结合的老年助餐服务,已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达20余万人次,有效破解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三、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我市正在建设达州市养老智慧监管平台,依托达州市城市大脑,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老年人个人信息档案,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状况、老年人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的调查摸底情况、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等相关信息导入智慧养老平台,强化对年纪大、经济弱、无看护、高失能的老人监管,实现对养老服务全过程、无死角动态监管。目前,达川区、大竹县、渠县医教养产业园虚拟养老院已投入试运行,宣汉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全面开展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与整合工作,着力搭建覆盖全县的智慧养老数据库,为老年人量身打造一键呼叫、精准派单的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通川区小北街、红旗路社区等地已试点建设智慧社区,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养老服务,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同时,建设中的达州城市通安eAPP,进一步整合资源,着力实现养老服务线上预约、在线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协同,着力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布局,加强专业人才培育,提升优质服务供给,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提升晚年生活幸福感。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民政局    

       2025820

联系人: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科   李媛媛     3091595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社法群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