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你好!根据你提出想收养儿童的条件和意愿,目前市儿童福利院暂时没有符合你相关条件的儿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儿童收养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收养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受收养人子女个数限制。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途径
(一)可以通过市儿童福利机构了解是否有符合你要求被送养的儿童。
(二)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咨询是否有符合你要求被送养的儿童,如果双方符合收送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程序在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三)如有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在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三、收养咨询电话
达州市儿童福利院电话:0818-7172011
通川区:0818-2145554
达川区:0818-5121573
高新区:0818-3199221
经开区:0818-5106520
万源市:0818-8730435
宣汉县:0818-5713612
大竹县:0818-6244619
渠 县:0818-7306398
开江县:0818-8181122
达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