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提出的“父亲现在在达州中心医院住院,医生给了最后生存期。如父亲在达州中心医院去世,按父亲遗愿和当地风俗将遗体从达州运回老家巴中平昌进行土葬,可以吗?父亲遗愿就是不想火化”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除下列情形之外,一律实行火化:(一)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土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依照本条例执行,他人不得干涉。(二)宗教教职人员死亡后,可以按宗教习俗安置、处理遗体。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九条:“在医院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及时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并办理遗体移交手续。”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如您想进一步了解殡葬政策请拨打0818-3091601。
达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