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107号)精神,下达我市中央福彩公益金2263.2万元,其中: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1479.2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60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12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99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3万元、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1套)100万元、殡葬设施维修维护200万元、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和设备购置70万元;地方资金68万元,主要投入到文崇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其他资金28万元,主要为“明天计划”上年结转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
1.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对有区位优势、服务基础的存量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护理能力提档升级,打造成县级失能失智老年养护院或辐射多个乡镇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2.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困难残疾人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3.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改善受助孤儿身体状况;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配置消防设施设备,防范消防安全风险。
4.支持完善殡葬设施设备,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上级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2263.2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979.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43.27%。
老年人福利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1479.2万元,已支付634万元,预算执行进度42.86%。其中:宣汉县芭蕉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总金额304万元,已支付253万元,剩余资金51万元暂未支付;宣汉县峰城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总金额105.6万元,暂未支付;大竹县石桥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总金额320万元,已支付前期费用0.2万元,剩余319.8万元暂未支付;渠县青丝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92万元、渠县定远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84.8万元、渠县丰乐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192万元,暂未支付。
残疾人福利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72万元,已支付13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8.06%。其中:达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项目60万元,已支付13万元,剩余47万元暂未支付;达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项目12万元暂未支付。
3.儿童福利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412万元,已支付332.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80.63%。其中:299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已支付239.28万元,剩余59.72万元暂未支付;43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已支付30.59万元,剩余12.41万元暂未支付;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和设备购置项目70万元,已支付62.33万元,剩余7.67万元暂未支付。
4.社会公益类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300万元,已支付0万元。其中:大竹县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1套)项目100万元暂未支付;开江县殡葬设施维修维护项目100万元暂未支付;渠县殡葬设施维修维护项目100万元暂未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在资金分配科学性方面,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收到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文件30天内提出分配方案,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报财政部门。二是在资金下达及时性方面,财政部门根据分配方案,按程序审批后及时下达资金指标。三是在拨付合规性方面,各地民政部门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四是在使用规范性方面,我局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达州市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自评作出具体规定,严防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提高专项资金支出标准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了账务处理及时,采购、支付、核算规范。五是在执行准确性方面,通过“四川省民政资金与项目管理平台”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彩票公益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及时通报督促,确保了资金准确执行。六是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认真执行《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总体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七是在支出责任履行方面,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依托“四川省民政资金与项目管理平台”上传支付凭证,确保了支出责任压实、资金支出真实。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围绕养老、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四个方面实施项目。已完成4家农村公办养老机构638张床位改造、维护等,提升了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已完成达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设施设备的改造,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服务基础条件;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惠及孤儿102人;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325名孤儿完成学业;已完成大竹县殡仪馆火化炉环保设备改造(1套)及开江县殡葬设施维修维护,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涉及13项)。改造提升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床位数638张;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11000人次;“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325人;支持配置设施设备儿童福利服务机构1个;“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102人;维修改扩建殡仪馆(服务站)1个;火化炉环保改造或购置数量1个。
(2)质量指标(涉及2项)。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100%;火化设备环保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涉及1项)。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
3.满意度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涉及3项)。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服务满意度97.50%;接受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98.00%;丧属对殡葬服务机构满意度90.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老年人福利类:宣汉县芭蕉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总金额304万元,已支付253万元,剩余资金51万元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宣汉县峰城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总金额105.6万元,因该项目于2024年12月下达,资金下达较晚,正在加快推进中;大竹县石桥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总金额320万元,已支付前期费用0.2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渠县青丝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92万元、渠县定远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84.8万元、渠县丰乐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192万元,以上三个项目于2024年12月下达,资金下达较晚,正在加快推进中。
2.残疾人福利类:达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项目60万元,已支付13万元,已完成三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设施设备的改造,正在进行扫尾和自检,准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7万元;达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项目12万元,因资金于2024年12月下达,时间较晚,暂未支付,正在计划实施中。
儿童福利类:299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已支付239.287万元,剩余资金将于2025年据实支付。43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已支付30.59万元,渠县5万元及市儿童福利院7.41万元待2025年省厅审核通过后拨付;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和设备购置项目70万元,已支付62.33万元,剩余7.67万元待验收一年后支付。
社会公益类:大竹县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1套)项目100万元,该项目分两次50万元下达,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次下达项目,并向财政申报拨付资金计划,第二次于2024年12月下达,该项目正在计划实施中;开江县殡葬设施维修维护项目1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5年1月24日竣工验收,目前已投入使用,待财政拨付资金;渠县殡葬设施维修维护项目100万元,该项目于2024年12月下达,时间较晚,正在实施中。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资金拨付进度慢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合同进度及时支付款项;二是在过程管理中,加强资金调度,定期通报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完成项目;三是加强公示公开管理,确保各项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和完整。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
一是通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较好的工作继续巩固、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今后的工作不断改进、完善。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进一步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公开情况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一是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以固定标牌、宣传手册等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二是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并于6月底前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