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达州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达人社发〔2022〕132号)规定,报上级部门核准,达州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达州市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达州市范围内孤残儿童和弃婴的养护、医疗、康复、教育、社工等服务,是一所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1《达州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护理员、水电工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生活辅导员要求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教育辅导员及康复教师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
达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18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比选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二)比选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比选,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比选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由达州市儿童福利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岗位。),如出现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比选方案》附后)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思想素质、岗位适应度等。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录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达州市儿童福利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达州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达州市儿童福利院0818-2186100
附件2:附件2比选方案 (1).doc
附件3:附件3报名表 (1).doc
达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