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三)拟订地方性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对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员资格审查上报及补助工作,调研、处理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供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因工伤亡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四)负责全市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储备、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五)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六)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开展地名信息服务。(八)拟订殡葬、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政策的实施,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九)负责指导、管理、检查全市福利企业和新申办福利企业资格的认定,管理社会福利机构。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指导孤残儿童、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达州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优抚安置科、双拥综合科、救灾科(达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救助科、政权区划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人事教育科(社会工作科)、监察科(信访科)
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2013年度全省民政系统重点工作先进单位。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民政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职工38人,离休干部2人,退休职工37人,直属8个事业单位均纳入一级预算管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达州市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399。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12.31万元,其他收入87.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98.9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603.8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加大对民政工作投入。
2013年达州市民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539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85.56万元,医疗卫生31.22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2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04万元,其他支出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42.0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603.81万元,主要原因民政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及专项预算增大。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达州市民政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万元。主要为民间组织服务支出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3万元,主要为烈士纪念活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5.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以及城乡低保、退伍安置、抚恤、自然灾害生活求助、城乡医疗、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救助,双拥工作等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2,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公共卫生专项工作支出。
(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27.61万元,主要为救灾仓库建设等灾后重建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63.04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改革补贴支出。
(七)其他支出45万元。主要为慈善爱心超市建设补助支出。
附表一:达州市达州市民政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达州市达州市民政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达州市民政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达州市达州市民政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