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四个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06-30 00:00:00
来源:达州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达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责任清单的制定、推进和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民政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结合实际,参照《达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附件1),进一步细化民政领域各业务(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参照《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附件2),指导辖区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单位(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附件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附件4),督促辖区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制定消防、特种设施设备责任清单,并按照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消防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请局机关各科室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必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附件1—4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三、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确保全市民政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全面完成责任清单制定,并于8月1日前报送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推进情况,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德鹏
联系电话:2105105,邮箱:153338234@qq.com
达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8日